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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楼主 |
发表于 2012/12/24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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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史豪:
退役士兵的优抚安置政策按照《国家兵役法》、《安置条例》、(省府[2011]133号)、(省府[2006]20号)、(省府[2006]136号)文件规定:1、从2002年冬开始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货币安置领取一次性的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政府不再为其安排工作岗位。2、从2011年冬开始农村退役士兵可领取全市农村上年度居民人平均收入的100%发放生产生活补助金。3、退役士兵不分城镇和农村在退役两年内都可以享受二年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兴宁市民政局
2012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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