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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失控坠崖两人亡 因赔偿问题拖而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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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 11: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1月17日,一辆货车途经S334线丰顺留隍镇大坪村路段时突然失控,不慎坠落30多米深的山崖,车上两人当场死亡。而事故车辆早于2011年报废。因赔偿问题一直拖而未决,司机黄某的遗体至今仍未火化安葬。
  据死者家属称,11月17日上午,留隍镇环市村人黄某驾驶货车,叫上在工程队工作的好友邹某一起运送石头。车辆途经S334线留隍大坪村一段下坡路时,突然失控,不慎坠落路旁30多米深的山崖。记者从消防部门提供的照片上看到,坠崖后,车头着地,受挤压严重变形,多根断裂的树枝插入驾驶室。因山崖下面草木丛生,救援人员不得不专门开辟出一条小路才能接近事故车辆进行救援,但车上两人均当场死亡。
  据了解,死者邹某是留隍镇一私人道路改造工程队的工人,该工程队负责人是郑×学,事故货车车主是郑×学的小舅子郑×胜。郑×胜用车辆做运送砂石、泥土等生意,黄某是他聘请的司机。
  事故发生后,死者黄某的家属与郑×学、郑×胜商讨赔偿事宜。黄某家属称,郑×学、郑×胜并不积极做善后工作,赔偿问题一直拖而未决,黄某的遗体也一直停放在殡仪馆,至今未火化安葬。黄某家属从丰顺交警大队处获悉,黄某驾驶的货车是2011年报废的车辆。对此,车主郑×胜也承认,并称车辆平时只在村庄里走动,很少开上公路。
  目前,工程队承包人郑×学已与死者邹某的家属达成协议,赔偿了28万元。但他认为,死者黄某和出事车辆均不属于他的工程队,他不需要对此负责。连日来,黄某的家属与郑×学、郑×胜以及丰顺交警大队就事故责任划分和赔偿等问题有争议。黄的家属提出人身赔偿、丧葬费、孩子抚养费、精神损失费等赔偿,共98万元。同时,留隍镇政府也出面,协调郑×学、郑×胜与死者家属在11月28日下午商量赔偿事宜,但当天并没有达成一致。11月30日,郑×学、郑×胜再次与黄的家属商讨未果。记者还了解到,丰顺交警大队认定这是一起单方事故,而且出事货车是报废、套牌并且经过改装的车辆,驾驶员负主要责任,车主郑×胜负连带责任。对于赔偿事宜,车主郑×胜称,黄某家属提出的98万的赔偿要求,给他造成很大的经济压力,希望双方按照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在下周一再次商量赔偿事宜,力求问题尽快解决。
  目前,事故发生至今已过了半个月,死者黄某的遗体仍停放在殡仪馆,没有火化安葬。“我奶奶80多岁了,妈妈身体也不好。”黄某的女儿小佳告诉记者,父亲是家里的经济支柱,面对变故,全家人顿时手足无措,16岁的她和12岁的弟弟都因父亲出事而辍学。小佳盼赔偿问题能尽快解决,让父亲入土为安。 (李盛华 梁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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