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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本是大喜事,可家住兴宁坭陂镇的陈先生将5000多元酒席钱交付给女方后,“未婚妻”却失踪了。日前,已失踪1年多的“未婚妻”张某突然来到坭陂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认了自己以骗婚的形式诈骗他人钱财的违法事实。
去年2月,现年38岁的坭陂镇村民陈先生经“媒人”范某介绍,认识了新圩的一女子张某,双方见面后都表示愿意相处。3月12日,范某带着张某及其母廖某来到陈先生家中商量婚事,张某表示愿嫁给陈先生,但按照风俗必须女方先摆酒,酒席费用和给长辈的“红包”须由陈先生支付。陈先生听到后满心欢喜,先后将5000多元和一部手机交给“女方”。可到婚庆之日,范某和张某两母女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坭陂派出所接陈先生报警后,对这起“骗婚案”非常重视,先后于2011年6月和2012年2月将涉嫌骗婚的 “媒人”范某和廖某抓获。日前,一直潜逃在外的“女主角”张某,对自己的诈骗行为深表悔恨,加之自己即将为人母亲,于是她选择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张某交代,她刚开始是抱着相亲的态度与陈先生见面,但后来了解到男方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就打了退堂鼓,后来与其母亲廖某、“媒人”范某商量,提出了相亲不成就骗点对方的钱的想法。(卢静 温永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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