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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消防审核 两在建工程被市消防局叫停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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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8 12: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两个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的KTV室内装修工程,被市消防局责令停止施工,并处3万至30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7月31日,消防监督人员在开展在建工程专项检查时发现,位于梅城秀兰大桥东边一加油站附近和江南彬芳大道一超市后面的两处建筑工程,未报消防部门审核合格就擅自施工,准备建成KTV娱乐场所,违反了《消防法》第十二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的规定。在调查取证后,消防部门分别责令两处工程停止施工,并处罚款。(林德培 陈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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