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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能人”帮他人改电表窃电 属违法行为应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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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0: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他人改装电表,两“能人”竟然帮助用户在电表内加装无线摇控,使计量装置变慢,从而帮用户达到窃电的目的。日前,梅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丘某、谢某。
  据了解,丘某、谢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干起了“改装电表”的生意,由丘某负责介绍客源,具体改装工作则由精通线路的谢某负责。从去年5月至今年4月间,通过丘某的介绍,谢某采取在电表内加装无线遥控装置,以控制电表表速变慢的方式,在梅县华侨城、新城范围内共为4名用户 (其中1名已被取保候审,另3名用户因未达数额较大,由供电部门对他们作出相应的处罚)非法改装了电表,向每户收取改装费用800元至1500元不等。案发后,经鉴定,上述4名用户共窃取电费4000多元。
  丘某、谢某明知他人想窃电,仍为他人改装电表,帮助他人实现窃电的目的。他们的行为应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盗窃数额应为各用户窃电的累加数额。据此,梅县检察院对他们批准逮捕。
  对于窃电行为,供电部门表示,工作人员每月都会进行用电检查,只要电表做过手脚,肯定能发现。窃电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用户不但要承担违约责任,如达到一定窃电数额将构成刑事犯罪。
  (海林 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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