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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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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 23: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过年,可怜的奖金,红包都不够发啊,听说国税地税烟草银行的,都是上万的奖金,其它差一点的,也有五千以上,老百姓肯定是一分都没有,年也要过,穷人怕过年。大家都来说说奖金的情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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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 23:19 | 只看该作者
唉,惨愧啊,不经得说,没钱就想钱,有钱矛钱也得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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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02:08 | 只看该作者
年终奖一般来说只有垄断企业的才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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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5 21: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类型 答复
处理部门 梅州市直 - 市教育局  处理时间 2012-01-04 11:54:01  
处理意见 你好: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老师,应实行绩效工资。前段时间发放的生活补贴500元及今年1月份增加的100元共600元,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从今年7月起,均纳入绩效工资发放。发放的方式建议学校采用如下形式:在今年增加的生活补贴共600元中,70%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每月的工资中发放(即每月420元,扣除6月份前每月已发的100元,剩余320元),3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即每月180元),此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年终一次发放,不归入原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去统一发放,属单独发给各位教师。

                                                五华县教育局
                                               201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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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8 22:20 | 只看该作者
蕉岭县全体教师
类型 申诉 来信时间 2011-12-28 08:47:01
标题 急传县委周书记、陈县长(亲)收
内容 尊敬的周书记、陈县长:
    对于本次增加工资,我们都非常感谢你们,你们关心职工工资待遇!在此先谢谢了。
    但是本次教师增资只加了人均300元,公务员却加了400元,引起了全县教师的愤怒。教师本应该享受公务员的待遇,但是我们却没有。昨天老师代表们就此事向县信访局、人事局反映,人事局领导却说:教师待遇高于公务员来搪塞我们教师,教师待遇本来就是低于公务员,因为公务员有很多的补助,并且以文件形式规定公务员可以限额发至一万多元,而我们教师却没有一点补助。人事局非常不负责任来忽悠我们教师,地球人都知道教师待遇本来就是低于公务员。真不知这位领导怎么能说出违心话?还是打官腔?后来,我们只好写信通过电话、网络、传真,把信送达至梅州市委李书记、市政府朱市长、市信访局、市委组织部。
    我们希望市领导、县领导能帮助我们解决这一不公平待遇问题,政府部门不能有法不依。教育法已经明文规定:教师享受公务员待遇。如果领导们都有法不依,那会带坏样的。现在已经向市县领导反映了实际问题,如果下月(1月份)我们都无法享受公务员增资400元/月的话,那么我们的合理请求将向省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且在寒假有一批教师上市委、市政府请求。对我县造成的影响由县委、县政府负责。与教师们无关。省级领导的部门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如下:
    1、省委 魏建飞 省委副秘书长 020-87186191
020-87196167  gdpressspokesman@163.com  
    2、广东省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20─87185133,传真电话:020─87185109;电子信箱:gdgbgs@163.net
    3、省委组织部 张辉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020-87195121 gdzzxwtg@126.com
    4、省纪委 王兴宁 省纪委常委、秘书长 020-87185003 gdjwjct@21cn.com
    5、省委维稳办主任 020-87185322 gdzf126@126.com
     
现附给市委、市政府领导的信:

    给市领导的一封信
尊敬的梅州市委、市政府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我们是梅州市蕉岭县的全体教师,现有一事相求,希望市领导能帮我们解决。
    县委、县政府从今年一月起给我们教师加工资人均300元/月,本来是大快人心的事情,但是我们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因是根据《教师法》及广东省有关规定教师享受公务员的待遇,教师待遇不得低于公务员,我们教师本次加工资人均只有300元/月,而公务员却人均加400元/月,蕉岭县委书记、县长公然视国家法律而不顾,本次加公务员的工资高于教师的33.3%,已经违反《教师法》,违反省、市有关规定。县领导怎么能有法不依?有意制造矛盾,引起社会不公,也引起了全县教师的不满,教师本来待遇就低,没有第十三个月工资,平时也没有任何补助,与公务员贫富差距已经很大!
    现在全县教师希望市领导帮我们调查此次增资的事宜,教师待遇本应该参照公务员,享受公务员的待遇,但我们现在已经受到县委、县政府的歧视,严重影响教师们的情绪,打击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我们希望得到公平的待遇,我们此次增资也应该是人均400元,而非人均300元,希望市领导帮助我们全县教师,为我们解决这一问题。谢谢!
   
   此致
敬礼



                                                  蕉岭县全体教师敬上
                                                   2011年12月27日
   望县信访局把此信急传县委书记、县长亲收。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答复
处理部门 梅州市直 - 蕉岭县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11-12-30 15:47:31  
处理意见 尊敬的网民:
    你好,你反映关于“此次调资教师人均只加300元,而公务员人元均加400元”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9年5月底市政府召开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会议,会议提出鉴于我市县级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使规范改革工作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上顺利推进,市委、市政府领导充分听取各县(市、区)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经慎重研究,并经有关业务部门向省汇报沟通,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决定采取“合理限高,双轨发放,逐步规范”的办法分步实施我市县级规范津贴补贴改革,并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工作。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我县党政领导非常重视,结合实际,反复论证研究,提出:1、我县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在过渡期内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采取“合理限高,双轨发放,逐步规范”的办法分步实施我县级规范津贴补贴改革,在最高津贴补贴发放限额水平内,原由财政负担发放的部分继续由财政统一发放;最高限额水平与财政实际负担发放的差额部分,仍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自行发放。通过发展经济,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津贴补贴全部由财政工资统发专户集中发放。2、结合上级指导意见,县委、县政府根据我县财政的实际,规划出公务员和纯事业单位的最高津贴、补贴水平和义务教育学校的绩效工资水平,经过多次增加津补贴,至目前为止,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平均水平比公务员津补贴平均水平高出260元左右,因此我县在此次调整公务员的津贴、补贴时略高一些,再加上第十三个月的工资之和,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都还略低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平均水平。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具体措施,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对广大义务教育教师的关心,现阶段的水平与老师们心中的期望值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但县委、县政府一定会通过挖掘潜力,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不断提高我县广大教师和各级工作人员的待遇。
                              
                                                   蕉岭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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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20: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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