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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下午,兴宁市宁新街道兴田二路梅州市丰宁商贸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该公司一至三层门店被烧。经消防官兵全力扑救,大火于当天晚上6时30分扑灭,无人员伤亡。
当天下午4时59分,兴宁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报,兴宁市宁新街道兴田二路梅州市丰宁商贸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接报后,110报警台迅速指令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处警,并向相关领导作出汇报。梅州市委书记李嘉、市长朱泽君指示兴宁市委、市政府和消防部门迅速做好扑救工作,避免人员伤亡。因公出差的兴宁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略宇在第一时间要求兴宁市在家领导迅速抵达现场,组织相关部门全力扑救,防止火势蔓延。火灾发生后,兴宁市在家领导张小奎等相继赶到现场指挥和组织扑救工作。兴宁消防大队出动全体官兵迅速赶往火灾现场扑救,疏散周边群众,梅州消防支队随后抵达现场指挥支援抢险。扑救过程中,消防官兵成功解救出一名被困男子廖某某。经全力扑救,至当天傍晚6时30分,大火已经扑灭,火灾未波及相邻店铺和四层以上建筑。
据了解,发生火灾的店铺是一栋五卡门店的七层楼建筑,一至三层为梅州市丰宁商贸有限公司的店面及仓库,四至七层为民宅,商场与住宅完全独立分离。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大火扑灭后,消防官兵随后对该建筑进行了两遍“地毯式”搜查,未发现人员伤亡。对火灾涉及的群众,宁新街道办事处已作出妥善安置。
扑火抢险结束后,张小奎等市领导看望慰问被解救出的受困群众廖某某和参战的消防官兵。起火原因和火灾损失正在调查中。(罗伟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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