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标题: 你们不了解实情,凭什么出口伤人? [打印本页]

作者: 无足鸟82    时间: 2011/10/31 13:59
标题: 你们不了解实情,凭什么出口伤人?
前几天我发的帖子,相信大家也看到了,很多人也作出了评论,我在此申明下:我和那个男人在一起不是为了钱,我也不是你们口中的小三。一开始他对我是隐婚的,有了孩子我才知道他是有家庭的人。因为他是公务员,所以我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我跟他在一起从未用过他一分钱,他的衣服也还是全部我买给他穿的,在他身上我不仅付出了感情,而且在经济上我也是付出相当多的。我家是做生意的,我不缺钱,所以请你们不要随便评论一个人,留点口德
作者: 缘789    时间: 2011/10/31 14:04
同情,人财两空。以后要多带个心眼,祝你早日走出困境。找到自己的幸福。
作者: 华兴    时间: 2011/10/31 14:36
太不真现实
作者: Sara    时间: 2011/10/31 15:27
那就只能说你是傻B。
作者: 草民闲言    时间: 2011/10/31 15:40
我盼啊盼,等啊等,就是盼不到,等不来。
作者: KAKI-HK    时间: 2011/10/31 15:41
看开点,社会主义好,多看新闻联播,心情自然好
作者: allen0753    时间: 2011/10/31 15:48
怎么回事????
作者: 喜洋洋    时间: 2011/10/31 16:00
我很同情你,我要怎么联系你
作者: 喜洋洋    时间: 2011/10/31 16:01
怎么帮助你
作者: 石头剪刀布    时间: 2011/10/31 16:49
十分佩服你的勇气。
作者: 真爱是涩味    时间: 2011/10/31 16:58
爱情是高尚的。。

楼主离开这里吧,这里牢骚满地,伤身体的。。
作者: 闲云美食    时间: 2011/10/31 17:12
只要曾经拥有,何必要天长地久?
作者: xnzxl    时间: 2011/10/31 17:28
只要曾经拥有,何必要天长地久?
闲云美食 发表于 2011/10/31 17:12



   
作者: 小菲菲    时间: 2011/10/31 17:37
淡定!!!已然晒出来了,就要受得住人家的砖头啦!!!
作者: 小城小市民    时间: 2011/10/31 18:44

作者: 兴宁0326    时间: 2011/10/31 18:47
早离开早幸运,为这样的男人不值得!
作者: 天上人间    时间: 2011/10/31 19:05
伤不起伤不起同你恩爱后就不再来找我
作者: 浪人情哥1    时间: 2011/10/31 19:24
自作自受,兴宁才有多大,这么长时间也没有看出人家是有家庭。
作者: 林大鸟    时间: 2011/10/31 20:27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作者: 自欺欺人    时间: 2011/10/31 21:30
最讨厌的就是欺骗,为了一 个骗子,你就别折磨自己了
作者: 无足鸟82    时间: 2011/10/31 21:37
自作自受,兴宁才有多大,这么长时间也没有看出人家是有家庭。
浪人情哥1 发表于 2011/10/31 19:24



    关键人家不是在本地上班的,何况他的家安在梅城
作者: 无足鸟82    时间: 2011/10/31 21:39
我很同情你,我要怎么联系你
喜洋洋 发表于 2011/10/31 16:00



    我不想人家同情我,不过我很感谢你
作者: 无足鸟82    时间: 2011/10/31 21:40
我盼啊盼,等啊等,就是盼不到,等不来。
草民闲言 发表于 2011/10/31 15:40



    何必这样来挖苦我呢?
作者: 无足鸟82    时间: 2011/10/31 21:40
同情,人财两空。以后要多带个心眼,祝你早日走出困境。找到自己的幸福。
缘789 发表于 2011/10/31 14:04



    谢谢你,祝你幸福
作者: 无足鸟82    时间: 2011/10/31 21:41
十分佩服你的勇气。
石头剪刀布 发表于 2011/10/31 16:49



    接近崩溃了,真的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1/10/31 22: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1/10/31 22: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无业游民    时间: 2011/10/31 23:40
不是每个人都来打击你的。有些人的心态不好,又何必去计较。每个人站在不同的角度,看的事情不一样,得出的结论也会不一样。只要自己问心无愧就行了。希望你早日找到真正的幸福。
作者: 小菲菲    时间: 2011/11/1 08:49
这个男人就一骗子,到处留情,到处播种的骗子,以上床为目的而产生的感情是恶心的,这是极不负责任的感情,即便你与他结婚,以后他一样会到处留情,播种。这样的男人绝对不能要。衮得越远越好。望LZ早日脱离苦海。。。
作者: 啊啊啊啊啊啊啊    时间: 2011/11/1 10:24
噢,这样啊
作者: hhdd    时间: 2011/11/1 10:52
呵呵,你也太在乎人家对你的评价了吧!跟你说也是想你清醒地看待现实吧!我觉得无论人家怎么说,你觉得对的,就可以听听,不对的,就当听不到,又为什么会因人家说了你,而使你不舒服呢?太傻了.
作者: ZHF    时间: 2011/11/1 11:01
怎么那么傻啊,别太相信什么穿制服的人了
作者: 缘789    时间: 2011/11/1 14:14
怎么那么傻啊,别太相信什么穿制服的人了
ZHF 发表于 2011/11/1 11:01



   
作者: zcl520    时间: 2011/11/1 14:54
走了走了。等来也没有用的。人家  是公务员。有制服的,要了你就不要制服、、
再说了, 这个男人傎得等吗?
说不定现在都有小四在等他了呢
作者: 梅州中艺装饰    时间: 2011/11/1 15:34
这是个公共平台
大家都希望出现向上积极的事情,偏偏有你把自己不算阳光的事写出来
作为正直有正义感的人,都会有所误解的
LZ,以后要聪明些了
一些不阳光的事不该广而告之,这只会招来更大的羞耻与辱骂不但帮不了你,反而会使自己受伤害
何必呢
以后的路还很长,祝你幸福!!
作者: 老头    时间: 2011/11/1 15:54
思想不成熟... 别谈感情 ...
作者: NB74110    时间: 2011/11/1 16:04
女为悦己者容,别扯什么感情。
作者: 草民闲言    时间: 2011/11/1 16:08
何必这样来挖苦我呢?
无足鸟82 发表于 2011/10/31 21:40



    没有别的意思,请包涵。
作者: 平安是福    时间: 2011/11/1 16:28
楼主,早点了解这段感情,继续走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虽然你不差钱,但是他欺骗你在先,所以一定要他赔偿你的损失。孩子的抚养费一个也不能少,不能苦了孩子。协商不了可以去告他,看他还想不想穿那身兽皮。对这种人一定要狠心:自己苦,不如让他去苦!
作者: 晖洒大地    时间: 2011/11/1 16:40
好女人都让坏男人泡了 悲哀啊
作者: Lucky365    时间: 2011/11/1 16:54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
作者: lt135    时间: 2011/11/1 18:09
同情楼主!不了解情况,有了小孩复杂很多了,最终可能还要走法律程序。
作者: TUO-TUO-TUO    时间: 2011/11/1 18:37
悲剧啊````怎么又听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啊```我朋友的妹妹身上也发生了这样的事```愿天下的女人都要以此为戒啊```
作者: 啊啊啊啊啊啊啊    时间: 2011/11/2 09:33
嗯,上面的一些朋友都说得很有道理啊。

他婚不婚你搞不清楚也不怪你,因为他瞒了你,但你跟他婚不婚,这个你应该知道吧?你都没跟他结婚,你给他生什么孩子?你以为生了孩子,他就会跟你结婚么?唉。。。。。同情啊。。。。。

有时候情之所至,上个床就算啦。但生个孩子,对孩子不公平啊。
作者: 冤枉艹过当    时间: 2011/11/2 09:55
挨就毛钱,挨有钱肯定也包二奶、三奶、四奶、五奶。。。。。。
作者: 南屏晚钟    时间: 2011/11/2 19:03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作者: 564793559    时间: 2011/11/2 19:35
还是现实好,谁叫你当时不找我呢??
作者: 小女人h    时间: 2011/11/2 21:03
一个巴掌啪不响。我很好奇你们结婚怎么不见家长不摆酒也不下聘礼更不登记就下蛋了.
再怎么喜欢一个人,信任一个人都好,是不是应该了解清楚之后再考虑结婚子女的事情。
自己选择的事情就不要去怨天尤人


正所谓: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 528-L    时间: 2011/11/2 21:15
一个巴掌啪不响。我很好奇你们结婚怎么不见家长不摆酒也不下聘礼更不登记就下蛋了.
再怎么喜欢一个人,信任 ...
小女人h 发表于 2011/11/2 21:03



    你说出了我想说的
作者: 三月桃花情    时间: 2011/11/2 21:43
公务员要你买衣服,什么人来的。《他的衣服也还是全部我买给他穿的,在他身上我不仅付出了感情,而且在经济上我也是付出相当多的。》你牛B,现在的公务员比谁都有钱,花女人的钱,小白脸一个,不要在炒作了,也不要再傻了。
作者: 三月桃花情    时间: 2011/11/2 21:46
什么公务员来的,你揭发他呀,骗钱骗色,无耻。
作者: 啊啊啊啊啊啊啊    时间: 2011/11/3 08:38
唉,我怎么遇不到这样的女人啊,难道我长得太猥琐?????????????????????????
作者: 一个人走    时间: 2011/11/4 00:04
爱上了之后才知道自己爱错了。
作者: lyckxmyt    时间: 2011/11/5 10:10
他把你害得这么惨,你也别放过他,到他单位上去闹,把他的金饭碗给砸了,大家都别好过。
你这样忍气吞声不是便宜了他吗?
作者: 土榨花生油    时间: 2011/11/17 14:24
。。。。。。。。。。。。同情
作者: 六月宇宁    时间: 2011/12/9 14:43
我总相信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作者: 晴朗QY    时间: 2011/12/10 14:00
呵呵,开心就好,痛苦在后面。
作者: 江南雨    时间: 2011/12/10 14:41
情总是伤人伤己!不如学着无情吧!
作者: 男子汉    时间: 2011/12/10 20:25
楼主可能是性欲狂吧




欢迎光临 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http://ms.xna8.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