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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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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7 09: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梅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下称《办法》)于15日下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它标志着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也意味着我市22万城镇无保障居民能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据了解,我市社会保险自1985年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先后建立完善了职工“五保”(职工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大保险),2009年我市率先启动实施新农保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有了社会制度保障。但是,仍有一块制度“空白”,一部分城镇无业居民还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他们期盼参加养老保险的愿望日益强烈。

  “这类人群一般是年纪偏大,较难就业,由于没有社会养老保险,平常只能靠子女供养。据调查,我市有22万左右的城镇居民处于无保障状态,其中有2万多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陈超雄说。

  为了填补这片制度 “空白”,我市将 “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确定为今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并于近日通过了《梅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让这些城镇无业人员也能与农民和职工一样享受养老保险。(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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