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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工商局连续四次被评为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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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09: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兴宁市工商局围绕“法治工商”建设,以法制宣传教育为突破口,严格依法行政,有效营造诚信守法经营环境。日前,该局继获省“二五”、“三五”、“四五”普法先进后,再次被广东省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评为2006-2010年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五五”普法期间,该局共投入20多万元普法经费,制作宣传资料向广大经营户宣传工商法律法规知识。同时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在全市农村、社区建立100个红盾维权工作站,普及工商法规和打假打传及消费维权知识。

  该局严格依法行政,对商标侵权、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商业贿赂、虚假出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大力查处,“五五”普法期间,共发出行政指导意见书5577份,查处各类违法经营案件4207宗,有效树立经营户的守法经营意识。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该局加大查处力度,加强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黑网吧”、非法传销等,同时不断完善信访处理工作机制,强化12315建设,及时处理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张奎宏包胜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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