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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教师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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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21: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彭旺贤、副主任刘卫星率领检查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执法检查,充分肯定了我市近年来宣传贯彻实施教师法所取得的成效,并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教师法提出了建议意见。
   检查组一行在市教育局负责人的陪同下,先后到宁中中学、沐彬中学进行察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教育局关于近年来我市宣传贯彻实施教师法的工作情况汇报。
   据了解,我市目前在岗教职工有11602人,其中专任教师10842人。在全市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949人,有省中小学特级教师6人,梅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人,兴宁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3人。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教师法,加大宣传,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实现教师待遇“两相当”,依法维护了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使我市近年来的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针对教师法实施中存在的城乡失衡、学科结构不合理等薄弱环节,为使教师法能在我市得到更好的实施,检查组提出: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要继续扩大对教师法的宣传教育,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教师在社会中的地位,继续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二要建立实施新的激励机制。针对城乡失衡的问题,要建立实施新的激励机制,吸引优秀教师到山区学校任教,并运用政策导向,引导超编学校的教师调整充实到缺编的学校任教,附城超编教师调整到山区学校任教,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三要着力改善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要以创建“教育强市”为契机,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着重加强山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教师尤其是山区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让山区教师安心任教。四要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积极实施“强师兴教”工程,加强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加强师德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 (彭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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