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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兴宁市警察协会召开“新时期人民公安建设的创新与发展研讨会”暨2010年理事年会。会议总结了2010年的警协工作,具体部署了2011年的工作,宣读了理事变更和特邀研究员变更决定,并对在“新时期人民公安建设的创新与发展”征文活动中的优秀论文作者给予表彰奖励。梅州市警察协会副会长刘桂达、兴宁市警察协会领导、理事及特邀研究员共80多人参加了会议。
2010年,兴宁市警察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各种优势,以应用理论研究为重点,在指导斗争实践、服务领导决策、促进对外交流、树立公安形象、稳定社会治安、维护民警执法权益与重大疾病救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各项成绩显著。被授予梅州市公安工作“集体三等功”和兴宁市“基层文明单位”称号,荣获梅州市公安机关“如何加快社会管理创新进程”、“强化舆情应对,着力维护稳定”专题研讨会活动“组织奖”。兴宁警协的“三有”业绩,当创新排头兵的成功经验,被广东省警协主办的《工作动态》刊物上登载,向全省大力宣传推广并报中国警协,受到了上级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梅州市警察协会副会长刘桂达充分肯定了兴宁警协取得的成绩,认为兴宁警协理论研究紧扣时代主题,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希望兴宁警协继续加强学习,强化发展意识;加强宣传和沟通,扩展警协阵地;做好维权救助,激发警队热情。
兴宁市公安局政委吴伟明受市委常委、公安局长、警察协会名誉会长谢益民的委托,要求兴宁警协要围绕实践认真加强理论研究,把调研、理论、实践相结合的警务模式贯彻到工作始终;要专题研究力求解决问题,为公安事业发展建言献策;要创新发展全力服务公安,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切实加强维权救助,使警协真正成为“警察之家”。
会议还对在“新时期人民公安建设的创新与发展”征文活动中获得特别奖的谢益民,获得一等奖的曾志仁和二、三等奖、优秀奖的论文作者给予表彰奖励,并对部分获奖文章进行交流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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