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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我市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及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兴宁市质监局于10月19日至21日会同兴宁市教育局对全市20所中学、职校使用锅炉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本次检查活动的重点是:学校锅炉使用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及安全附件检验、档案资料管理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学校运行中的锅炉存在压力表超期未检、司炉工作业证未年审等问题,及时作出了责令整改。教育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市学校进行了情况通报,同时要求学校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构建和谐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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