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下午,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召开了2022年度工作总结会,总结2022年工作,部署安排2023年工作。 2022年,兴宁分局坚持问题导向,以“六大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优良率达100%,优于梅州下达的控制目标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Ⅲ类水质以上,达标率100%;国考断面水口水洋水质年均值达Ⅲ类标准;东江支流罗浮水水质年均值达Ⅱ类标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3年,兴宁分局将围绕“保护兴宁生态环境”和“服务兴宁经济发展”两大方向,建设好美丽兴宁。
一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机制实施,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工作力度。
二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好环保责任制考核,从严从实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三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重点推动宁江河等重点河流生态保护治理。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
四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围绕企业关心的环评审批和申领排污许可证问题,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积极做好重点项目的服务对接工作。着重解决建设项目环评内容繁杂、手续办理周期长等问题,推行环评豁免审批和告知承诺制审批,推动建设项目又好又快落地开工。
五是扎实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向好,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争取更多国家生态转移支付资金。
六是全面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加强技术优化配置,完善环境应急预警与处置体系;建立环境应急管理人才体系,夯实应急处置能力基础;提升突发环境应急事件舆情应对能力,不断加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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