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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梅州市城镇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实施办法》,现将《106号区贵和园局部规划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该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正报我局审批,特此进行规划批前公示,公示日期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至八月十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以上方案。
经办股室:城市规划股
联系电话:3328490、3338413
附:(图比较大,保存到电脑查看)
兴宁市建设局
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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