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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酒如命的罗×锋在一次醉酒后,用锄头将与其一起喝酒的同伴罗某砸死,然后若无其事地回房睡觉。近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宗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罗×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去年10月11日中午,居住在兴宁市的罗某到罗×锋家里喝酒,罗某喝醉后躺在客厅睡觉。此时,已有几分醉意的罗×锋看到睡在家中的罗某,突然想到近些日子罗某经常在其家白吃白喝,还说要赖在其家里,便产生杀死罗某的念头。罗×锋拿来锄头,朝正在睡觉的罗某头部砸去,致罗某当场死亡。作案后,罗×锋用被单盖住罗某的尸体,然后回到房间里睡觉,直至第二天晚上罗某的家人找上门,才发现罗某已被害。罗×锋归案后,经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罗×锋患有酒精所致精神障碍,作案时受患病影响,辨认能力正常,控制能力削弱,经评定为有限定责任能力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锋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人罗×锋作案时系有限定责任能力人,遂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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