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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按照兴宁市政府《关于在城区指定区域禁止机(电)动三轮车通行的工作方案》及《兴宁城区机(电)动三轮车禁行区域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从2014年4月1日禁行之日起,由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与交通运输执法局、城监大队、街道办等职能部门组成的10个联合整治组,采取流动巡查和定点整治的方式,在城区禁行机(电)动三轮车区域内开展了全方位、全天候的巡逻整治行动,严管严查严处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机(电)动三轮车。至目前,城区禁行范围内基本杜绝了三轮车行驶的现象,城区交通秩序井然,禁行成效非常明显。
黄陂、黄槐虽不属于禁行机(电)动三轮车区域,但交警部门按照《兴宁市公安局开展整治涉牌涉证专项行动方案》大力开展机(电)动三轮行驶秩序的整治,岗背中队经常与黄槐、黄陂派出所联合开展涉牌涉证摩托车整治行动,大力查处无牌无证三轮摩托车载客上路、不按规定行驶、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今年以来我队在黄陂黄槐共查处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56起,查扣无牌无证三轮摩托车17辆,无证拘留2人。在交通事故方面,今年以来黄槐、黄陂两个镇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共有6宗,受伤4人,未发生重伤或死亡的交通事故。
反映黄陂黄槐两镇三轮车上路行驶的问题,我大队将结合夏季交通秩序整治、城区禁行机(电)动三轮车整治工作,组织联合整治队伍,加大对偏远山区机(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及时曝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路面畅通,还路于民。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共同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创造我市良好的交通环境。
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大队
2014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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