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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
你反映兴宁市环城东路环境污染及相关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家私加工点废气污染问题
据调查,该家私加工点由黄玉萍于2012年8月开办,主要从事加工制作各类木质家私,办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441481600339333,经营范围:销售家具)。该加工场点占地约180平方米,加工设备主要有抛光球、喷枪等。场地无任何废气防治设施,打磨及喷(油)漆产生的粉尘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围住户环境有一定影响。据调查了解,该加工点计划本月底另行择址搬迁,现有加工场点将改为仓库。
根据调查情况,我局要求该加工点在搬迁前采取有效的废气防治措施,尽量减轻对周围住户的影响。
2、关于豆腐加工作坊浓烟扰民问题
经现场调查,该豆腐加工作坊由陈克祥于2009年设立,主要从事豆腐的生产加工,未办理任何证照。作坊占地约30平方米,加工设备主要有小锅炉1台,使用木柴为燃料,场地无任何废气防治设施,燃烧时产生的烟尘通过烟囱直接向外排放,对周围住户有一定的影响。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责令该作坊进行整改,不得用湿柴作燃料,尽量减少烟尘产生;同时建议其将柴炉替换为清洁能源,消除对周围住户的影响。(兴宁市环境保护局)
3、兴宁城区环城东路第八小学至惠福园酒店位于曾学路市场周边,街道窄小,加上市场规划配套不够完善及基础设施差,市场摊位不足,造成部分商贩在环城东路第八小学至惠福园酒店路段上自发形成占路市场进行经营,造成了对交通、卫生等方面的影响。现我们在原有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该地段的管理力度,一是耐心细致地做好违章户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其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纠正商贩乱摆卖的违章行为,引导商贩规范经营,控制摆卖区域;三是增加守点管理力量,尽量规范经营秩序,减少对群众出行的影响。
今后,我们将会依据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该路段的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积极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兴宁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4(1)、兴宁市环城东路八小附近以前有两间发廊经营,分别是环城东路136号和122号,以前此两间发廊也确实曾有容留卖淫行为,但经过我所的打击及管控,目前这两间发廊早已不再经营。
(2)信中反映有外地女人,经查:环城东路136、122她们在我所均登记办理了居住证。
(3)环城东路两间发廊早已列为我所重点打击和管控对象,近年来我所从未放松过对其打击及管控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放任。其中分别对为首人员进行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等处罚,也对其他卖淫嫖娼人员进行打击处理。
(4)对于信中反映内容,由于某些客观原因造成打击比较困难,(如卖淫嫖娼需抓现行,违法人员是合法租住,租住地分散隐蔽),但我所一定加强日常打击、管控工作,坚决杜绝此类站街拉嫖的现象。(兴宁市公安局 东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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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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