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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公安局:
2014年3月4日上午9:54,我接到了一个未知号码的智能电话,来电大概称我有一个包裹,来自昆明,因投放地址不详而无法投递,让我回电至07533181667核实。
当时因为忙于公务,直至10:56 才回电,对方是个女客服,她自称是梅州市邮政局的工作人员(一看电话号码我就觉得有诈,梅州市的不是“2”字开始的吗?怎么现在要拨打“3”字头的呢?),问清我的名字后,她说给我的那个包裹来自昆明,但查出有违禁品,而且上面有银行卡。我当时大惊,忙解释自己根本就不知情,并问她该怎么办。她随即告诉我得自己致电07533258510(她称是梅州市公安局缉毒科的电话)报案,称也许我的身份证等信息已经泄露。
我挂了电话后随即拨出07533258510这个号码(当时是10:59),接电话的男性自称杨昆,是梅州市公安局缉毒科的工作人员(我更是纳闷:怎么又一个梅州市的“3”字头的电话号码?),问了我的名字后告诉我邮局有个人也刚来了电话说了此事,并问我有没有于2014年2月13日在梅州市开通银行卡,我说本人那天根本就没去梅州市,也没叫人去开什么卡。他又问我本人有没有相关什么银行的业务,我不好拒答,就说自己有5-6张卡,什么银行的都有,并解释说工资的、贷款的、存钱的等等都不在同一个银行。他也许没问出什么,就说要先冻结以我的身份证开办的所有银行业务,我也就顺着他的意思让他先帮我冻结它们,并问他以后我亲身去是否能再次开通,得到他的肯定回答后,我再次强调要他得帮忙把假冒我去办理银行卡并贩毒的人给抓出来,他也表示同意,我顺意让他告诉我他的地址,他报过来的地址是: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5号公安局分局缉毒大队二楼。(但通话后我去查了那地址及两个电话号码都是假的)。
报案人:杨邮缉
2014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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