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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棉纺厂拆迁消息!!!围观!!!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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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3 1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官商勾结,暗无天日!对住户的电话进行监控,用各种语言恐吓威胁住户!这些人就是担心上访出事,他们的乌纱不保!如果这些住户出了什么事,这些人是首要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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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3 22:58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啊,楼主应该把双方协商的条件放在论坛,看看双方提出的条件谁过分。因为拆迁难免有很刁难的钉子户惹众人恼的。还有,如果过分的要求是要不得的,合理的要求才能得到众人的支持!
这样大家就不会什么都不知道就乱评论了,你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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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3 23:06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啊,楼主应该把双方协商的条件放在论坛,看看双方提出的条件谁过分。因为拆迁难免有很刁难的钉子户惹 ...
长龙 发表于 2013/11/13 22:58



    这个我支持长龙!放不放论坛就各人愿意了,后面的提议挺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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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3 23:5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自已确有道理,合法,兴宁不为你们公道解决,那么请你拿出真正的公心,勇气去上级,再上级,会有公道解决的!中央巡视组到了省里。020-837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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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4 00:21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啊,楼主应该把双方协商的条件放在论坛,看看双方提出的条件谁过分。因为拆迁难免有很刁难的钉子户惹 ...
长龙 发表于 2013/11/13 22:58
现在的社会
如果你有一个还可以住七年的地方,而且你已经在这里住了二十几年,在这里有你的温馨小家,虽然它只是以前集资房,但是却很安稳,你会不会愿意9000块搬走?你觉得九千块你能做什么?你能找一个用九千块安稳住七年的地方吗?而且那些人强拆,搞得人心惶惶,人身安全都没保障,住户不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虽然这里的房子很廉跟价,因为住在这里的人都是很困难的,如果要搬出去租房子,一个月起码四五百吧,怎么能用这里的房价来赔偿呢?如果是你,你愿意吗?住户是有合同在手的,不是什么难搞的钉子户,不然没理的话也不会去上访了,是那些人官商勾结,说回来就给他们解决也,没想到却是骗人的,回来之后不仅没有给个满意的答复,还威胁住户,监听他们的电话,你说谁比较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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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4 00:31 | 只看该作者
我想问问楼主:这个房子的产权属于谁的?因为产权决定一切,其他的都属于费话。楼主你说的话很软,我怀疑房子产权都不是你的,请你明确告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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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4 00:44 | 只看该作者
我想问问楼主:这个房子的产权属于谁的?因为产权决定一切,其他的都属于费话。楼主你说的话很软,我怀疑房 ...
长龙 发表于 2013/11/14 00:31


这是90年的集资房,就是职工,厂方和政府三方筹钱建造的,在这的职工当时能在城里有间房就不错了,而且他们文化都不高,哪有什么产权意识。合同写明了30年居住期限的,虽然没有产权,但是有居住权,你说话不要说得太满,咨询过律师的好么?现在不是说住户不合理,反而是住户有利的,只是现在兴宁官方和开发商勾结在一起,无权无势的住户只想让大家知道兴宁有多黑暗。上访的时候省里的人也说了住户是有利的,所以当天市领导和厂领导派车亲自来接他们回去,说是要解决问题,但是问题是他们骗回去之后没有解决问题反而被监控了,懂吗?来接人的时候他们个个低声下气,心虚得很,生怕闹大了他们乌纱不保,一回到兴宁就立马扬眉吐气,果然是山高皇帝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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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4 00:46 | 只看该作者
什么产权决定一切 ,你当合同是干什么用的!你怀疑,我还怀疑你是政府的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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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4 00:58 | 只看该作者
律师的话就是狗屁,希望你关照他们的生意,什么都说有利,好打官司。关键房产证在谁手,合同是变化很大的,但是产权证就不同的,受法律保护,你没有打过官司,你可以试试看,看合同大还是房产证大,最多给你违约金,你合同上有没有注明违约责任的?有就好办点,没有就更难办,因为好像租给你住的,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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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4 01:02 | 只看该作者
因为你定的是合同,只有按合同法了,其他的物权法啊等等法律是帮不到你的忙的,读一读合同法,看看那一条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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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4 01:03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没必要跟你说了,话不投机半句多。公道自在人心 。在此发帖只是为了想寻求一下公平,希望大家关注一下,支持公平正义。如果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有些人很难理解吧。希望那些住户最后能有一个好的结果,好人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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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4 01:08 | 只看该作者
问题是产权在他手,真的死定了,他的房子他有权处理,没有把你们拉到大街上过夜就算不错了。你说我是托,不是的,因为有接触律师,不在相信律师了,自己经常学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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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4 01:15 | 只看该作者
还有希望你能够把合同的图片发上来,这个合同就是关键所在了,法律对每个人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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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4 01:22 | 只看该作者
问题是产权在他手,真的死定了,他的房子他有权处理,没有把你们拉到大街上过夜就算不错了。你说我是托,不 ...
长龙 发表于 2013/11/14 01:08


    我只是一时说的,不要误会。对于这件事,你有你自己的看法,不过我也可以告诉你,这些不是钉子户,如果他们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没人会做钉子户的,谁都想有个安稳的住所,他们只是合理维权而已。在这里说出来,是因为政府和开发商的种种做法实在是令人发指,至于住户最后能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还是个未知数。希望有好结果吧。希望兴宁的天能蓝一些,穷人不要受欺负,能够得到合理的待遇而不是官商勾结耍各种手段来回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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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4 01:23 | 只看该作者
你说现在的政府黑,我认为真的很黑,为什么,因为他们不按法律办事,但是我们自己要有法律意识,我们不能更加黑,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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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4 01:30 | 只看该作者
你说现在的政府黑,我认为真的很黑,为什么,因为他们不按法律办事,但是我们自己要有法律意识,我们不能更 ...
长龙 发表于 2013/11/14 01:23



    说得对。只可惜那些人就是只会欺负那些文化不高法律意识薄弱的人,欺软怕强,所以他们才会采取各种手段不让大家去上访。之前有另一批人想去省里上访的,就是被他们知道了被拦下了,其中有一个人去市政府上访,结果被无辜抓了,关了10天,后来还威胁那个人,迫使那个人最后签了字,太可怕了。都说民斗不过官,但我真心希望这些住户可以打赢这场仗,不过过程必定是很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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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4 01:43 | 只看该作者
你错了,政府什么都不怕的,你们上访是用的最为强硬的手段,他们怕了吗?他们已经明目张胆打击你们,看来你们的理解是有误的,好像“居住权”,这是那条法律出来的?你有没有找找“居住权”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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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4 01:56 | 只看该作者
在中国,上访的路最不好走,因为太多人上访了,多数是对法律有误解的,所以每个地方都有维稳的任务,我建议你们不要去走这条路,望天不一定会有好的结果,协商解决,合理(不能脱离法律太远)公平,再将过程发上来让所有网友监督,这是最好的方式。你们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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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4 02:10 | 只看该作者
居住权的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 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根据你所说,你取得居住权是合同约定,还是回到了合同法,所以你定的合同是关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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