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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楼主 |
发表于 2013/11/14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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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啊,楼主应该把双方协商的条件放在论坛,看看双方提出的条件谁过分。因为拆迁难免有很刁难的钉子户惹 ...
长龙 发表于 2013/11/13 22:58 现在的社会
如果你有一个还可以住七年的地方,而且你已经在这里住了二十几年,在这里有你的温馨小家,虽然它只是以前集资房,但是却很安稳,你会不会愿意9000块搬走?你觉得九千块你能做什么?你能找一个用九千块安稳住七年的地方吗?而且那些人强拆,搞得人心惶惶,人身安全都没保障,住户不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虽然这里的房子很廉跟价,因为住在这里的人都是很困难的,如果要搬出去租房子,一个月起码四五百吧,怎么能用这里的房价来赔偿呢?如果是你,你愿意吗?住户是有合同在手的,不是什么难搞的钉子户,不然没理的话也不会去上访了,是那些人官商勾结,说回来就给他们解决也,没想到却是骗人的,回来之后不仅没有给个满意的答复,还威胁住户,监听他们的电话,你说谁比较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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