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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有部拖挂车、停放在兴合线路旁、夜晚八点多被一部摩托车从后面追尾。交警事故认定书为拖挂车三成责任、摩托车七成责任。骑摩托车的人摔成手肘皮肤撕裂,无骨折!经医院治疗手肘面留下一大片疤痕,可能因为疤的原因不能完全伸直有小许弯曲!后来交警叫伤者去阳光司法所评残,评为九级伤残(后经朋友带到深圳蓝天司法所鉴定连十级都评不到,顶多算皮肤损伤)。这让拖挂车主头疼了,他的车头有商业险,拖挂车尾保险过期了!这让保险公司拒赔了。伤者死咬说自己评了九级伤残,农村户口能赔十来万。 现在事隔两年多了一直还未处理,现在拖挂车车主想处理这件事故了,希望大家提提意见...如何处理才简单便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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