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306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城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流通电子监管工作会议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3/26 20: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药品流通监管,建立信息化、科学化的药品监管体系,3月21日至22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会议,分三期对城区药品零售企业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力争到2013年6月底,对城区药品零售企业建立统一的药品电子监管网络。该局业务股室全体人员及城区15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电脑操作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秋吾局长就实施药品流通电子监管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实施药品流通电子监管,是国家关于药品监管工作“十二五”规划和新版GSP的重点内容,各涉药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科学有效的监管。要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时间和工作责任。二是要措施到位,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药监局执法人员将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指导,督促我市城区药品零售企业完善硬件设施、安装电子监管平台接口软件,申请加入广东省药品电子监管网,领取电子监管数字证书,将实施药品流通电子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各药品企业(门店)要积极配合,加快做好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的准备工作。三是要加强监管,讲求实效。药品流通电子监管是一种监管手段,要与现行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结合起来,节省资源,提高办事效率。


随后,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对参会人员进行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重点讲解了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步骤、数字证书的申请和相关软件的操作使用等。药店负责人表示,回去后会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配合做好药品流通电子监管工作。


下一步,在总结城区实施药品流通电子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药监局逐步将此项工作在乡镇药品零售企业组织实施。届时,利用电子监管平台可实现对药品流通过程实时动态监控,快速准确掌控“问题药品”,实现药品打假、追溯、召回的信息化和科学化。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0/7 11:26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