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运输条件极其严格,必须由获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且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取得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10月15日,兴宁市公安局民警经夜巡伏击,成功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车,查扣烟花爆竹800多件,司机王某锋、徐某中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10月14日晚8时许,兴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获取线索:有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在相关路段加大巡逻伏击,但一直未有收获。民警并不放弃,直至次日凌晨4时许,巡逻伏击民警在205国道永和镇石陂村路段一仓库边上发现一辆货车非常可疑,遂上前检查。在检查中,民警发现车厢内装着大量烟花爆竹,且车辆未获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民警当即查扣了这一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车,并将涉嫌非法运输爆炸物的王某锋、徐某中两人带回公安机关审查。
经调查,王某锋、徐某中两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在无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湖南省浏阳市运输800多件烟花爆竹到兴宁。不料,刚进入兴宁永和就被查获。(肖巧璇 曾文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