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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林地欲建“生人墓” 已被勒令停建 再建严厉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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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钟智跃 实 习生梁宇鹏)日前,大埔县茶阳镇长兴村有村民向本栏反映,在该村口一林地山坡上有人毁林建坟,而且建的是“生人墓”。记者采访调查后发现,毁林建坟一事确实存在,当地林业部门已经对事主进行了处理,“生人墓”已被勒令停建。
       毁林地欲建“种生基”
  23日上午,记者驱车来到了茶阳镇长兴村,在村口路旁的一山坡处,看到了当地村民所称的那座未完工的坟墓。远远望去,该坟墓原处的地势新挖开的泥土痕迹明显,原来应为山林。坟墓周围被绿树包围,在山坡下面,开有一条通往该坟墓的泥路(如图)。记者走上山坡看到,该坟墓只在后面筑起了一段水泥墙板,周边堆满了干草枯枝。
  随后,记者进村询问了几个当地村民,他们均表示这座新建的坟墓是该村在外经商的老板谢某为其父建造的“生人墓”。
      记者辗转联系到了长兴村村支书。该村支书证实,这座新坟确属谢某所有,是为其目前病重的父亲建造,意为“种生基”,约在十几天前动工。记者问村支书,这种做法应为违规行为,但是村里为何没有加以制止?对方说,那块地已被谢某的朋友承包,他们协商同意起坟,村里也不好干涉。另外,谢某为该村的“有钱人”,村里的大部分建设都有他的帮助。该村支书同时还称,上星期镇里的林业站工作人员已经来处理过了,坟地目前并没有继续建设。
     墓地已被勒令停建
     记者随后来到茶阳镇林业站。该站李站长向记者证实,林业部门已于本月17日向长兴村谢某发出了停建新坟的通知。按照《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禁止在林地建造坟地,对破坏的植被应进行恢复 。“16日,站上护林员在巡查时发现这座正在施工的坟地,当下就口头通知其立即停工 。”李站长说,17日林业人员前往该处,发出了书面通知勒令其“违规造坟停止施工并恢复原状”,当事人也表示不会再建。“如果其不顾规定继续再建,林业部门将联合民政等部门对其进行严厉处罚。”李站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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