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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突然发现前边有人掉了财物,又有人跑出来要和你平分,那你可要小心了,你很有可能掉进了别人设下的骗钱圈套。11月4日,兴宁警方在群众协助下侦破了3起以“丢钱、捡钱、分钱”为名的案件,30多岁的女骗子周某落入法网。
当日11时许,50多岁的张女士骑着自力车从龙田镇往石马镇方向回家。在石壁村路段,一名男子骑着摩托车超过她,口袋里不慎掉下成捆百元大钞,一名路过女青年忙快步冲上捡起,并慌张对张女王说:“千万不要告诉别人,捡到的钱愿意两人平分”。张女士信以为真,与女青年走到偏僻处准备分钱。骑摩托车男子突然骑着摩托车返回,说自己丢了1万元钱,肯定是她们捡去了,让她们翻开口袋证明清白。张女士翻完口袋后,女青年趁男子不注意悄悄将钱塞进张女士口袋,接着翻开自己的口袋证明清白。男子咬定钱肯定在女青年身上,必须跟他到龙田圩让他熟悉的女人搜身。女青年只好向张女士借自力车,并说去去就回。反正钱在自己身上,张女士便爽快答应了女青年的要求。女青年看到张女士有一部手机,提出也借用一下,张女士不同意。女青年露出原形,动手抢过手机骑着自力车扬长而去。
吓懵了的张女士清醒过来后,借用路过人的手机报警和向亲人求助,接报后龙田派出所、宁中派出所和张女士的亲人两头包围追捕犯罪嫌疑人。在宁中望江地段,张女士的亲人截住了骑着自力车逃走的女青年,民警赶到后将女青年和自力车带回派出所。
经审讯,女青年周某供认,她上午约好同伙到龙田物色目标实施诈骗,得手后逃出约6公里被擒,同时供认了今年10月份伙同他人在叶塘镇和合水镇实施了另两宗“丢钱诈骗”案。
兴宁警方提醒市民:类似的丢钱行骗骗术通常由二至三名犯罪嫌疑人结伙作案,一般有男有女。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受害人不远处故意掏兜、掏包将钱包、成沓“现金”丢在地上以诱人上当。另一犯罪嫌疑人捡起,非常主动地要与受害人平分。在刚要“分钱”的时候,丢钱犯罪嫌疑人及时返回,在受害人吃惊时,两骗子唱双簧借搜身等名义将事主财物当场掉包,或者会凶相毕露,将受害人的钱物当场抢走。因此,“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告诫大家不能贪身外之财,并且提高警惕,一旦遇到类似情况,发现苗头不对马上报警求助,首先能够防止上当受骗,还可能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罗伟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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