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推进生态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现就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共梅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优化我镇人居环境为目标,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彻底消灭卫生死角,建设洁净优美新家园。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原则。
2、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市场运作原则。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合理原则。
4、全面铺开、突出重点、注重长效原则。
(三)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全镇各村全面实现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和处置,污染源明显减少,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根本好转,达到镇村环境卫生整洁、生态和谐的目标。
二、实施办法
运作模式:生活垃圾处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村(居)民本人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清扫,将生活垃圾(不包括建筑垃圾和秸秆等农业生产垃圾)放入收集袋(桶),每天按规定的时间投放到指定的地点(垃圾箱、垃圾屋),同时维护房前屋后的花草树木及卫生状况,杂物有序堆放。
各村须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一事一议”制订村规民约,组织村民实施。
镇政府负责检查、督促、考核。
三、实施步骤
各村于2012年3月7日前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布,10日前设置好垃圾桶(池),组建保洁队伍。镇政府将择日组织机械对主、.干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后由各村进行保洁。 四、考核要求
考核分为巡回督查和年终考核两种。巡回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的方式;年终考核采取听汇报、查台帐、实地考察、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得分根据日常上报工作情况和实地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各村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考评综合结果前三名的村,不足经费由镇政府包底,对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行政村予以通报批评乃至党纪、政纪处分及经济处罚,驻村领导、镇村干部责任连座(详细办法另发)。
五、资金筹措
采用“村民出一点、政府补一点、乡贤捐一点、好的奖一点”的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
1、村民出一点:各村应以“一事一议”形式制订民约,向村(居)民、单位收取一定数额的卫生保洁费。
2、政府补一点:镇财政先行拨付3000元作为各村的启动资金。
3、乡贤捐一点:各村必须主动向乡贤宣传,取得信任后请求乡贤捐款支持。
4、好的奖一点:综合考评后,排名靠前的村分别给予不同数额的奖励。
六、组织保障
(一)组建机构,加强领导。成立龙田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为成员。同时成立巡回督查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直接听命于镇长。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村必须对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大力宣传,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倡议书、设置宣传栏、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处理的目的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切实了解农村环境整洁、卫生、优美的重要性,真正从中得到益处。同时教育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增强群众自觉参与意识,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实施难度及工作量大,需要各方协调,整体联动。
(四)创新机制,加大投入。镇政府将逐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每年划出一定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各村要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生活垃圾处理经费得到有效保障。
(五)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既是当务之急,也是一项长期任务。镇、村要建立健全日常运行机制和考核管理制度,做到长效管理、持之以恒。各村要注重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与“生态村”、“村庄整治”、“文明村”等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全力推进,全面提高生态建设和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