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349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梅江区法院近一年时间调处案件208宗,荣膺全省先进

[复制链接]

8776

主题

9753

帖子

1万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3/5 09: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走进梅江区人民法院的“诉前联调”工作室,翻开厚厚的意见反馈簿,看到当事人梁某写下的这样一句留言:“诉前联调,省时省费、便民利民。”梁某通过诉前联调方式,不花一分钱要回了9万多元的欠款,成为该院“诉前联调”工作室众多受益群众之一。   
  去年4月以来,梅江区法院作为广东省开展“诉前联调”工作试点单位之一,在梅州市率先成立“诉前联调”办公室,坚持打造一流平台、建设一流队伍、实现一流效果,共调处劳动争议、借贷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各类案件208件,解决争议金额233万多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不仅赢得群众好评,更是得到省委领导肯定。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该院被广东省政法委评为全省诉前联调工作先进单位,是梅州两级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来到梅江区法院立案大厅,笔者看到墙上的电子屏上滚动显示着诉前联调工作制度、规则、流程等内容,门口还摆放着大量有关诉前联调的宣传材料小册子。为开展好诉前联调工作,梅江区法院精心组织,锐意打造一流工作平台,在组织、制度和工作方式方面形成一套有机完整的体系。在梅江区委领导下,区政法委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各镇街办等多方力量,建立完善诉前联调工作机制,通过巡回办案、以案释法、电话交流、现场指导等形式,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如何做好调解工作、如何制作调解协议书,实现了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的顺利对接,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形成纵横联动。该院着力建设一支一流的诉前联调队伍:从业务庭抽调精通业务、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同时聘请退休的资深法官担任调解员,利用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加强诉前联调工作,结合审判工作实践,根据不同案件类型,采用“因案制宜、分类调解”的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诉前联调工作,提高调解案件的成功率。不论是基层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还是来访群众想到法院起诉的案件,只要案件适合诉前联调条件,就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将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李某与陈某之间涉及17万元、历时10多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李某为催讨债权不仅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而且用尽各种方式都收效甚微。去年5月,李某到区法院打算起诉,经法官引导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在法官主持和劝导下,双方消除分歧和误解,自愿达成还款协议,陈某按照协议期限在不到一周时间内付清借款,双方皆大欢喜。
  民间纠纷如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当事人不仅要缴交法律规定的诉讼费,还要多次来回奔波。而通过诉前联调解决案件纠纷不仅免费,且化解矛盾快捷、方便。针对交通事故案件逐年增加的形势,梅江区法院在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试点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利用巡回法庭与交警部门开展诉前联合调解,快捷、有效化解交通事故纠纷,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就地财产保全、调解和即时司法确认等矛盾处理“一站式”服务。正如案件当事人周某亲属说的:“诉前联调效率高、手续简,真正体现了公正与效率。”去年3月,郑某驾驶小车载着周某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周某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郑某负事故全责。但是死者周某家属仍然不满,邀集众多亲友到交警部门采用堵门方式向办案机关施加压力。针对本案的特点,该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法官和交警部门展开诉前联动,计算事故损失,制订调解方案,进行诉前调解,经过艰苦、耐心的教育说服,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区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司法确认。司法确认当天,郑某一次性付清赔偿款58万元,从交通事故发生到结案只用了一周时间。 (黄永松 翁远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0/9 12:27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