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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黑市无所不卖 公安部开展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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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0 09: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枪支、窃听软件、改号软件、汽车干扰器、身份证、银行卡、假证、假币、假发票……这些在现实生活中没人敢卖的东西,在网上却比比皆是,甚至就连人体器官,也骇然出现在黑市交易中。

    公安部近日宣布,从即日起至明年2月底,将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黑市”专项行动,铲除境内开办的违法网站、群组,封停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使用的通讯号码和网络账号,查办一批涉网违法犯罪案件。对多次、大量发送违法信息的不法人员,将坚决实行“落地查人”。

网络贩枪呈上升趋势

    网络贩枪案件近两年呈上升趋势。销售方在网上公开或以暗语发布售枪信息,购买方若有需求,通过网络支付等方式支付货款;销售方将枪支包装后经物流公司运送给购买方;购买方获得枪支后,再通过网络等方式出售牟利。

    在一些网络商城里,明目张胆地销售一些国家法律明令禁止买卖的产品,如改号软件、汽车信号干扰器、各种偷拍机等,甚至能随意买到他人的真实身份证、银行卡等。

    这些产品被搬到网上进行非法买卖之后,所带来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如在电信诈骗中,改号软件成了犯罪分子伪装成警官、法官、邮局工作人员的障眼术;借用他人身份证开设的银行账户,被犯罪分子用来快速转移赃款取现;汽车干扰器的出现,令轿车被盗成为城里人日渐头疼的问题。

电子证据收集困难

    在网络这个虚拟社会里,由于检查管理制度的缺失,一些不负责任的网站成了这些犯罪信息的推手。对于清除网上犯罪工具叫卖的违法信息,有专家表示,不光要严厉制裁和打击信息发布者,对网站的管理者,同样需要追究刑责。

    而在网络犯罪打击方面,目前仍存在一些难点,尤为突出的是在诉讼环节遭遇证据收集的难题。经办过该类案件的法官告诉记者,进入诉讼环节后,网络电子证据的收集、固定困难,加之缺乏统一的电子证据认证规则,导致对网络买卖违禁物品犯罪不能进行有效打击,比如对一些网络贩枪案件就只能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处罚。(转载自2011年11月16日《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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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1 21:13 | 只看该作者
兴宁的大街小巷,甚至是在公交车的上落站上都有贩卖枪支的广告和联系电话,但就是没有人去擦除。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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