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民政局关于举办骨灰树葬活动的公告 根据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措施的通知》 (兴民字[2018]121号)精神,为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树立文明丧葬新风,市民政局决定举办骨灰树葬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树葬活动举办时间 2023年4月3日上午10:00。 二、树葬活动地点 新陂镇先声村兴宁市殡仪馆树葬区。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止。 四、报名地点 有意参加活动的逝者亲属,请到兴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兴宁市宁新街道贵中路2号,电话:0753-3251275),或兴宁市殡仪馆(兴宁市新陂镇先声村,电话:0753-3268101、0753-3268311)进行现场报名。 五、其它事项 报名时,请逝者亲属携带逝者火化证(或骨灰寄存证 )、逝者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亲属证明,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账户复印件。
兴宁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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