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外债,挖掘机司机竟把自己老板的2台挖掘机偷偷转卖,到手85万元。7月3日晚上,兴宁警方破获这起特大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41岁,兴宁市新陂镇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从兴宁市公安局了解到,7月3日晚上,新陂镇一工地老板彭先生带着李某某来到兴宁市公安局新陂派出所,称自己工地的2台挖掘机被李某某偷偷变卖。因涉案金额巨大,为迅速查清案情,民警连夜开展案件调查。经过一晚上的审讯,李某某对其骗取老板信任,变卖老板挖掘机获得85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李某某交代,他先在网上与河南一买家取得联系,称自己有挖掘机需要转卖,然后以工地要开工为幌子骗取老板信任,将1辆挖掘机开到工地,以425000元的价格签订转让协议,将挖掘机转卖出去。得手后,李某某故伎重施,以同样的方式再次卖掉1辆挖掘机,2次共从中获利85万元。
据办案民警调查,李某某平时沉迷赌博,债台高筑,急需资金周转,于是想出这样的“招数”,但很快就被其老板发现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诈骗被兴宁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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