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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五华人我是兴宁独生子 2015年办理一胎户口时按街道办,计育办要求办理单独二胎才能给一胎办理户口。走了几趟,手续齐全办理成功。2016年生下二胎准备报医保,医院医保说准生证是2015年申请生二胎的 2016年要重新申请二胎准生证 我到计育办问了 计育办不予办理 理由是准生证不可以重复办理 我到医院说明了 医院医保的又说我的老婆投保地在五华 要到社保局更改投保地 社保局说医保已缴不能改投保地,要到五华报销 到了五华社保局又说我的准生证是2015年申请二胎的不给报销 要到兴宁计育办重新申请2016年准生证 这不是死循环吗 有医保不能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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