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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发来的关于《咨询“新兴豪庭”办理不动产权证进展情况》的网访件(编号:201611010001号)收悉。经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新兴豪庭项目属于属于超机场限高楼盘,依据《关于解决兴宁市中心城区部分已售商品房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的实施意见》(兴市府办〔2016〕10号)文件规定:“对涉及超军用机场净空限高楼盘进行整体验收,验收后,超军用机场净空限高以上部分楼层(含本层)不予办证(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整改到位的除外),以下部分楼层可以办证; 经审批的超军用机场净空限高楼盘超高部分楼层(含本层)暂不办证,另行寻求解决办法”。该楼盘超机场净空限高楼层暂不能办证,不超高的楼层可以办证。
二、截止目前为止,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已按《关于解决兴宁市中心城区部分已售商品房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的实施意见》(兴市府办〔2016〕10号)文件要求,在房屋规划竣工验收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先行建立了新兴豪庭不动产单元楼盘数据库、生成了不动产单元号、出具了测绘成果图等相关前期发证工作。
三、该楼盘开发企业也已按兴府办[2016]10号文要求,于2016年9月27日到专门的办证窗口申请办理,住建、国土、气象、房管等部门与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市政府文件及9月30日“三方”会议要求,正在全力完善规划竣工验收等手续,待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和转移分户登记材料齐全后,统一汇交到我局不动产登记部门后即可陆续发证。
感谢您的来信!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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