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经过我们的调查,访谈,核实,现就关于你在信中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讨要利是的问题,经过我们的调查,不存在这种现象,这已从你外婆何某英及你小姨妈袁某香处得到证实,访谈周边民众,亦证实无人讨要利是。 (2)你外婆修建的房屋有无占用公用地的问题,目前房子已经建成,建成后我们通过丈量所得的数据与未建前所丈量的数据,进行对比,认为你外婆所修建的房屋是在原有的地方建成。 (3)你们反映的无数次无理取闹的问题,就是周边的村民与你外婆在建房时对墙界的位置持有不同的意见发生争执,通过我们协商调解,都达成了协议,双方都没有意见,使得房子顺利建成,并非你所说的无数次。 (4)关于村干部所说:“算了吧,就算支持一下我的工作吧!”这句话。因你不在当时的现场,你是断章起义曲解了村干部所表达的原意,这已从你的小姨妈袁某香处得到证实。 以上是我们给你的回复,为群众排忧解难,是我们的职责。作为公民,反映问题,必须尊重事实,我们一定会客观、公正处理。 龙田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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