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 你反映“方便群众办事,办理社保补助应实行一站式服务”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对此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下:为鼓励和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续保,提高其灵活就业的稳定性,根据梅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财社【2014】235号和《转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4】447号文件精神,兴宁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通知》),明确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补贴对象、补贴办法、补贴标准和期限、补贴申报时间、所需提供的材料、申请社保补贴的程序及其它应注意的事项。 人社服务中心主任会议,并印制文件宣传资料、政策解读下发至各村委、社区,要求镇(街)人社服务中心和村委、社区要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同时兴宁市人社网、兴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页公示了关于印发《兴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兴人社字【2015】95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的通知》,并在12月2日的《今日兴宁》报刊发了专题的就业创业政策热点问题解析,以便有关群众更方便了解政策和办理流程。 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资金属于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其受理和审核部门为兴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此业务不属社保局工作范围,且申领该项补贴必须实行先缴后补的方式,所以该服务纳入不到社保局一站式服务。 失业证的办理,为方便和指导群众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兴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办证流程和所需提供的资料,该通知下发至各镇(街)人社服务中心和村委(社区),且在兴宁市人社网和兴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页进行了公布。证件的办理地点是兴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实行即时受理流程。 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是我市第一年开始实施的就业惠民工作,其政策性强、补贴对象针对性强,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政策更深入民心,让群众在办理过程中既把握准政策又方便快捷。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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