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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1日,我队接局实践办转来的关于兴江街双龙游戏室有人利用“老虎机”赌博的线索。接报后,我队立即组织民警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如下:
现场位于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19号双龙电子游戏室,经民警检查,店面内有十台小朋友玩的游戏机,在店内的一个小间内放有四台“老虎机”,但都没有通电营业,民警又在三楼出租屋查获二台还没有使用的“老虎机”,民警将查获的新旧六台“老虎机”扣押回兴宁市公安局,并将店里的工作人员高XX传回公安局进行审查。经审查,高XX交代了受一个叫刘XX的聘请,从今年三月底开始在双龙游戏上班,并用“老虎机”在店内小间进行赌博营利的违法事实,当日,我队对高XX作出治安罚款处理。
4月24日,刘XX来我队投案自首,如实交待了双龙游戏室是他妹妹刘X经营,但平时由他代为管理,而他又聘请了高XX代为管理,在三月底店里放有“老虎机”进行赌博活动的违法事实,我队对刘XX进行了治安罚款处理。
行动中,我队也通知了郊区派出所的民警到场,同时责令派出所加强对辖区游戏室的管理。
兴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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