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铁还需自身硬”。近日,为贯彻落实市委有关机关作风建设的文件要求和市效能会议精神,市司法局迅速行动,采取五项措施促进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干部服务意识,提升行政效能,努力形成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工作环境,有力促进我市“三园一区一基地”建设。
传达到位抓贯彻。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宣读《兴宁市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作风的实施方案》,传达市效能会议精神,要求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传达到位,把思想和行动集中到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上来,形成强力推动作风建设的良好局面。
加强组织抓部署。坚持把此项工作作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重点工作来抓,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由局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人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狠抓作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完善制度抓管理。制定方案,出台《兴宁市司法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作风建设的文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提出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确保高效管理。
突出督查抓落实。实行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时督查、明察暗访等制度,加强自查自纠,由局班子轮流督查,对全市司法行政干警的工作精神状态、纪律观念等现象,对会风会纪、公务活动等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内容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保障制度的有效落实。
注重服务抓效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疑难矛盾纠纷,服务社会民生;严把律师、公证、法援的案件质量关,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窗口部门的办事环境,配合“三园一区一基地”建设的要求,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以提高效能、强化服务为目标,努力在行政审批、公证程序、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