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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疑丈夫有外遇剪掉其生殖器丢进马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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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0 10: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6月7日晚上8点多,义乌下大雨,韩先生在睡梦中痛醒过来。

  他抬起头,往下身看去,几近崩溃:小弟弟没了。

  他连忙拿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

  义乌廿三里派出所民警童健华赶往现场,他拨打报警男子手机,提示已停机。赶到何宅村后,联系了护村队员,几个人冒雨寻找男子的住处。

  10多分钟后,在一栋民房二楼,终于找到受伤男子,他正躺在床上,看上去很虚弱,脸色发白。

  民警在房间找到凶器一把长约20厘米的剪刀,是男子老婆给孩子裁尿布用的,很锋利。而嫌犯正是他老婆。

  老婆回来的时候,后面跟着医生。“我怕救护车找不到地方,出门接去了。”

  随车来的医生查看了男子的伤势,发现外露的阴茎几乎全被割掉。医生问女子,阴茎哪去了?她迟疑了一会,说“丢进抽水马桶,冲掉了。”

  由于失血过多,男子出现休克迹象,为抢救伤员,民警也来不及多问,立即将他送去医院。

  我不怪老婆

  昨天上午10点,在义乌市中心医院住院部5楼泌尿外科病房里,我见到受伤男子。旁边,一年轻女人抱着一个小孩。

  “事情都过去了,我不怪我老婆,也不想告她。”男子开口的第一句话,让我有些诧异。

  他躺在床上,平静地回忆起他的婚姻

  “我姓韩,安徽人,35岁;老婆姓张,比我小6岁。

  她小时候,父母就离婚了,是外公外婆把她带大的。她16岁时,我在河北打工认识了她,觉得她可怜,就跟她说,到我家去好了。

  她同意了,去了我家,我妈喜欢她,就认她做干女儿。后来,我们在家摆了酒席,两个人就住到一起。

  现在,我们有两个儿子,一个9岁,一个9个月。

  5年前,我们一起来的浙江,在东阳一家针织厂上班。

  我跟老婆感情不错,就是小事经常吵吵闹闹。”

  说到这里,韩先生撩开衣服给我看,他上身文着“爱老婆玲”,右手臂上是一个“玲”字,他说,这代表他对老婆的爱。

  我注意到,他的左手食指断了两节,他的回答出乎意料

  “去年回家,因为小事,我们俩吵了几句嘴,她说要喝农药死掉,我就用菜刀把手指砍掉了,我想以此证明,我对她的诚恳,她16岁就跟了我,我宁愿牺牲掉自己,也不想她想不开。”

  问他,知不知道这件事意味着什么?他说:“我对那个事情已经没兴趣了,又有两个儿子,对生活没影响”。

  我想留住老公

  病房里,抱小孩的女子,就是他老婆。在病房门外,她回忆了当晚的事:

  “我跟老公逛夜市,买了一双拖鞋。家里没有煤气烧饭,我们俩在外面快餐店吃了个饭回家。

  我睡前有喝牛奶的习惯,因为睡眠不好,就放了几片安眠药,我喝了一点,就放在床头,后来,我老公拿过去喝了。

  他喝了大半瓶,很快睡着了。8点左右,我翻手机玩,听到以前吵架时的录音,那会,他说要跟我离婚。

  在老家,我隔壁有个小孩,六七岁大,后妈老打他,他肚子饿,拿个馒头吃,就拿棍子打,我想老公要是跟我离婚,他会找别的女人结婚,自己两个儿子,肯定会被虐待。

  想着想着,心就很烦,火也冲上来,很难受,就想着把老公那东西割掉,他就不会再去找人结婚,自己两个儿子也能过得好,我就去拿了剪刀。

  后来,看到老公下面流了好多血,担心他会死,又很后悔,打了120。”

  韩先生证实了老婆的说法

  她从小父母就离婚了,家里也没亲人,有这样的想法,不奇怪。

  她经常怀疑我在外面有女人,可能也是缺乏安全感。

  我对夫妻那事不感兴趣,或许也让她起了疑心。她那些怀疑是多余的,我从来没在外面找女人,就是不想干那事。

  我爱她,她也爱我,我记得有一次,大冷天,她在外面买了两串羊肉串,走了好长的路拿回家,说留一串给我。

  6-8小时内

  可以做吻合手术

  昨天,义乌市中心医院负责治疗的李医生介绍了情况

  病人刚送来,失血过多,生命有危险,诊断为阴茎离断,属重伤。

  阴茎外露部分,几乎全被剪了,我们给他做了阴茎清创尿道成形手术。

  以后,病人小便得蹲着,站起来会打湿裤子。

  他跟你们说,他能接受,其实,他病情稳定后,情绪很激动,一直问医生怎么办,以后会怎么样?

  阴茎被切后,在6到8小时内,还是可以做断端吻合手术的。

  阴茎里有3根血管,只要保证一根血管连接成功,生存的几率就很大,也不会对生活造成多大影响,可正常小便,也可过夫妻生活。

  不可思议行为背后

  隐藏着哪些深层次原因?

  昨天,金华润心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孙茂庭谈了自己的看法。

  夫妻间吵吵架,也是正常的,这个女的做这件事,有几个因素,一是性格因素,二是成长和现实环境的诱发因素。

  父母离异,隔壁邻居后母虐待孩子,这些情况都会给她带来一种不愉快的情感体验,觉得不幸福的婚姻会影响孩子的健康幸福成长。

  她潜意识认为,自己和隔壁的孩子,都是这类型的受害者。小时候的经历,会植入她的潜意识。

  当她和老公争吵,谈到离婚问题,她把自己的孩子想象成受害者,在这种恐惧下,她怀疑丈夫出轨,急于挽回婚姻,加上性格缺陷,多种因素促发了这种非常人的举动。

  致人重伤的

  面临3年以上徒刑

  考虑到小孩未满周岁,张女士目前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监视居住。浙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善说,像韩先生这样的伤情基本可以确认重伤。

  按照刑法,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记者 陈彬峰)

  作者:陈彬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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