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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民进党前主席蔡英文呼吁台当局应制定海基会监督条例,两岸事务主管部门28日表示,不论海基会或未来两会办事机构派驻人员,目前已有“两岸条例”、“公务员服务法”等监督规范,没有必要再制定所谓监督条例。
蔡英文接受平面媒体访问时指出,两岸办事机构是处理公权力事务,不能再沿用过去当局委托民间机构的做法,她建议当局要制定海基会监督条例。
但台当局“陆委会”认为,海基会人员目前已有“两岸条例”及“公务员服务法”等监督规范。此外,海基会也依“预算法”规定,每年所编列的年度预算,都送“立法院”审议、受“立法院”监督。
台“陆委会”还指出,当局有关两岸互设办事机构,是规划设立海基会在大陆之分支机构,由各机关及海基会共同派员进驻,并由当局统一指挥监督。所有人员目前都有完整监督规范,因此无必要再制定监督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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