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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赵磊报道 2012年7月初,20出头的张某在参加成人自学考试期间,因作弊被监考老师处理。第二日,张某和男友一起到考点,在教室内将监考老师推倒在地,并对老师的头、面部和身体拳打脚踢,在场师生遂报警。当晚,她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鉴定,监考老师头部外伤,全身软组织损伤,鼻部外伤,腰椎体压缩性骨折,构成轻伤。经法院审核,监考老师因治疗造成各项损失共计4万元。
法院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由于她自首且自愿认罪,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经法院审核确定,张某应赔偿监考老师各项损失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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