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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楼主 |
发表于 2012/12/29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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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巧华:
你的来信收悉,现就你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房审批手续”。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建房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关于“是不是有住老屋危房的农村户口的建房有补贴”。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粤府[2011]24号)等文件精神,不是所有农村拆旧建新的的都有补助,旧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农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居住在危、烂、破旧泥砖房或茅草房的农户。
如仍有疑问,可到宁中国土所、宁中镇扶贫办咨询。
宁中镇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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