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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下月试行快赔 报警到理赔最快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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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2 1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民开车上路难免刮刮碰碰,一些损失小的交通事故,如果等交警和保险公司来处理,既费时又容易造成交通拥堵。为解决这些小事故带来的“大麻烦”,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的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从下月起,梅州城区将试行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这意味着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立即撤离现场、占道争辩引起交通堵塞甚至二次事故等情况可得到较大程度的缓解。
  符合条件可快处快赔
  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制定了 《梅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机制》。该机制规定,梅州市市区、梅县新县城(新城办事处、扶大高新区以及程江镇)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只要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各方均已购买有效交强险、各方财产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的、事故车辆均可自行移动的,车主可自行协商,按快处快赔机制处理。
  那么,当事人应如何进行事故快处快赔呢?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李文君介绍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现场拍照 (可使用像素较高的手机)或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然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事故各方均可自行填写《梅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自行协商事故损害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各方各执一份。随后,当事人应立即共同前往“理赔服务中心”办理保险理赔,确实无法立刻前往的,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尽快共同前往服务中心。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提醒,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将予以行政处罚;当事人撤离现场后,为逃避事故责任而故意逃离且在《协议书》上填写虚假信息的,按交通肇事逃逸移交辖区大队处理。
  最快8小时可以结案
  据保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介绍,以往车祸报警后,交警、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要近半小时才能到达现场处理,理赔程序也要一周左右。现在有了快处快赔机制,只要车主资料齐全,从报警到理赔最快8小时就可完成。
  据了解,近年来,梅州城区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交通事故5000多起,其中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小的交通事故2000多起。市交警直属大队大队长王子康说,通过这些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在各类交通事故中,有至少2000起轻微事故是可用快处快赔机制处理的。
  据了解,如果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本车财产损失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但损失数额不超过2000元的,同样适用快处快赔机制。造成第三方非车辆财产损失的(如他人房屋、生产工具或公共性供水、供电、通信、交通设施等),当事人应当报警并听候处理。事故后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当事人应当报警,由交警到场后处理交通事故现场。
  (优生 义华 志强 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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