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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加工制作鲜河豚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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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2 0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罗渊宜 通讯员余弢远 杨冠群)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对餐饮服务行业进行调研和检查食品安全时,发现个别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生产加工河豚鱼”。

  记者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为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曾于今年6月专门下发通知:针对近年来有些地方养殖河豚鱼并提出开放禁令的申请,国家正在进行相关研究;在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前,严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鲜河豚鱼。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呼请公众增强自我防护能力,河豚味道虽美,但有剧毒,不要食用,以防不测。同时告诫餐饮服务单位为了食品安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不得擅自加工对人体有危害的河豚鱼等食品。

  ■小资料

  河豚的种类很多,河豚鱼体形长、圆,头比较方、扁,有些有斑纹,有些全身黑色。河豚鱼鳃小不明显,肚腹为黄白色,背腹有小白刺,鱼体光滑无鳞。几乎所有种类的河豚都含河豚毒素(TTX),河豚毒素从大到小依次排列的顺序为:卵巢、肝脏、脾脏、血筋、鳃、皮、精巢等。河豚毒性大小,与它的生殖周期也有关系。晚春初夏怀卵的河豚毒性最大。河豚毒素是一种具有剧毒的小分子量非蛋白质的神经毒素,耐热,100℃高温加热8小时都不被破坏,120℃高温加热1小时才能破坏,盐腌、日晒亦均不能破坏毒素。有人测定过河豚毒素的毒性相当于剧毒药品氰化钠的1250倍,人食入豚毒0.5mg至3mg就能致死。河豚毒中毒后,潜伏期短、病死率高,吸收后迅速作用于末梢神经和中枢神经系统,使神经传导障碍,首先感觉神经麻痹,后运动神经麻痹,严重的脑干麻痹导致呼吸循环衰竭而窒息死亡。其中,毒素直接进入血液中毒死亡速度最快。目前仍缺乏有效解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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