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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8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忠平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泉、刘卫星、罗干忠及委员共16人出席了会议。市政府副市长何剑清,市人民法院院长张晓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明仰,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径南、叶塘镇人大专职副主席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兴宁市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2010年度兴宁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我市上半年的财政工作紧紧围绕“以抓收入为中心,以求支持、强管理为重点”的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克服困难,狠抓增收节支,实现了财政收入“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目标,财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市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审计力度,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为保障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
会议作出了关于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通过了兴宁市选举委员会名单、全市17个镇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兴宁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确定了镇级人大代表的名额。
会议还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免职事项。
(石战宇、彭立峰)
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代表
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
(2011年7月20日兴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通过)
根据法律规定和省、梅州市的统一部署,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于今年9月——10月进行换届选举。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统一选举日为2011年9月8日;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10月召开。
兴宁市选举委员会名单
(2011年7月20日兴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通过)
主 任:刘忠平
副主任:黄启星、陈辉
委 员:彭连坤(市委办)、易耀环(人大办)、张德辉(市府办)、陈志文(组织部)、蔡仿坤(宣传部)、李伟东(统战部)、吴伟明(公安局)、刘锦超(法院)、张思兰(检查院)、李思中(民政局)、张永坚(财政局)、曾春华(工会)、邓超明(共青团)、赖望珍(妇联)。
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1年7月20日兴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通过)
免去:
钟盛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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