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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权益谁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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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5/21 21:00

正文摘要:

基层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反映问题不重视难道要用非常手段把事弄大点后再上仿,投诉才给解决吗?请以法行政,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才能得到民心!

回复

清宜 发表于 2019/1/22 21:14
请问兴宁市农业局、新陂镇确权办我家的土地确权证何时给我办好给我,你们办事能否提高点效率啊!!!
清宜 发表于 2018/10/27 12:35
新陂官员想一手遮天,不敢承认工作失误,我要事实真相定追究到底!
清宜 发表于 2018/10/18 09:09
只要新陂镇确权部门对维规多确土地者不追究更正,我定将维权到底!
清宜 发表于 2018/9/28 13:22
兴宁是否是中国的特区,兴宁新陂镇政府部门可以不顾事实真相,欺下瞒上,不依法依规办事,出现工作失误,死不认帐不愿纠错,还是否有法制可言。
沉冰x 发表于 2018/9/11 19:03
自身屎裤难洗。
卖地人 发表于 2018/9/9 20:49
加油
沉冰x 发表于 2018/9/9 09:46
自身屎裤难洗。
清宜 发表于 2018/9/8 18:30
不知几时才能查到新陂政府部门不作为人员。
清宜 发表于 2018/9/3 18:44
肃清流毒行动开始了:潘小韬(市人大秘书长)转市政协办主任,林健雄(市政府秘书长)转市人大华侨外事委主任,张阳(市政协秘书长)转市档案局长,刘许川(原平远县长,市招商局长)调凯利集团,张德祥(梅州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辞职,温启龙(兴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转市体育局副调研员,李嘉原秘书钟明(原梅江区委副书记,市人防办副主任)降为主任科员,谢胜阳(原兴宁市长,市交通局长,嘉应新区调研员)降为副调研员,黄好红(彭耀新妻子)在市烟草办副主任岗位上提前退休,廖峭(原市科技局长,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转调研员,何育苗(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转市侨联调研员,马苑华(原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兼山歌剧团团长)转市文联副调研员,……听说还有一批人(属第二批)等待调整或降级
清宜 发表于 2018/9/3 18:43
肃清流毒行动开始了:潘小韬(市人大秘书长)转市政协办主任,林健雄(市政府秘书长)转市人大华侨外事委主任,张阳(市政协秘书长)转市档案局长,刘许川(原平远县长,市招商局长)调凯利集团,张德祥(梅州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辞职,温启龙(兴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转市体育局副调研员,李嘉原秘书钟明(原梅江区委副书记,市人防办副主任)降为主任科员,谢胜阳(原兴宁市长,市交通局长,嘉应新区调研员)降为副调研员,黄好红(彭耀新妻子)在市烟草办副主任岗位上提前退休,廖峭(原市科技局长,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转调研员,何育苗(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转市侨联调研员,马苑华(原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兼山歌剧团团长)转市文联副调研员,……听说还有一批人(属第二批)等待调整或降级
清宜 发表于 2018/9/3 18:40
对以不作为的官员,你会为你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负出代价的。
沉冰x 发表于 2018/7/4 01:27
回顾十八大谁管谁?谁顾谁?
骑着水牛逛兴宁 发表于 2018/7/2 22:53
普遍现象
清宜 发表于 2018/6/30 21:06
基层镇、村干部不作为,贪腐问题兴宁领导官员管不管。
清宜 发表于 2018/6/21 20:42
基层官员腐败,维法侵犯他人与集体利益,请问在兴宁的政府官员们管不管这些败类!
沉冰x 发表于 2018/6/11 16:51
谁不会说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处理?谁给你处理?单你一人吗?
清宜 发表于 2018/6/10 21:12
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公平公证公开处理!
清宜 发表于 2018/5/26 19:28
对,正义终会到来,我定会维权到底!相信十九大的阳光一定会照射到广东梅州兴宁新陂镇新元村这个小村庄的。
点点兴宁事 发表于 2018/5/25 12:52
沉冰x 发表于 2018/5/25 10:58
改革开放以来,谁家的土地就没有使用权?有用吗?我说征就征,我说拆就拆谁敢抗争就是暴力抗法:……




留着证据,很快二次文革要到来,那些迫害、掠夺你土地的官员,你清算他们的罪行,一定很多人支持你的!


补充内容 (2018/5/25 14:00):
现在基层乡镇在开展轰轰烈烈的反腐除恶,很多官商勾结 ,暗带黑社会性质掠夺土地的家伙要倒霉了。你留足证据,到时一层层控诉上去。一定有翻身的那一天!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
沉冰x 发表于 2018/5/25 10:58
改革开放以来,谁家的土地就没有使用权?有用吗?我说征就征,我说拆就拆谁敢抗争就是暴力抗法:……
点点兴宁事 发表于 2018/5/25 04:00
清宜 发表于 2018/5/24 16:33
事实胜以雄,希望上边派人调查了解,我有土地承包合同为证!




有这个证在手,他们也不敢乱来。他们敢硬抢,你就务必打决策人的七寸!
13579246 发表于 2018/5/24 21:34
三十年不变土地承包合同是最好的证据,可凭此合同向上级反映。
清宜 发表于 2018/5/24 16:33
事实胜以雄,希望上边派人调查了解,我有土地承包合同为证!
清宜 发表于 2018/5/24 16:32
事实胜以雄,希望上边派人调查了解,我有土地承包合同为证!
沉冰x 发表于 2018/5/23 19:17
这次土地确权普遍都没有按表格实事求是填写,是谁叫百姓不要按表格填写?
清宜 发表于 2018/5/23 13:34
本人客观发贴,如果你觉得我说慌我可以私发证据给大家了解真相!可加微信13075163876
jony163 发表于 2018/5/22 20:38
本文有故意吸引眼球,利用网民之嫌。原因如下,文中利用村干部多了田地一说,但未说明怎么多出来的,是置换买卖所得,还是开荒所得,或侵占所得。如果是侵占所得,那反映问题的应该不止你一个。再者,楼主说自己的田地少了五分多地,我想问下楼主,自己的土地自己都不知道被谁占去了,还有脸跑这里来说?我看我家的土地确权都是有航拍图的,界址很明朗。我现在有点怀念的是,是不是看到村干部的田地多了,就拿以前的事来说,如计划生育超生,迁户未分配到田,现在认为自己有分的,请楼主说明原因,也方便我们网友客观评论。谢谢。
清宜 发表于 2018/5/22 16:47
请大伙看清不作为的政府单位,我是兴宁市新陂镇新元村的村民。
李东序 发表于 2018/5/21 23:28
看看,
13579246 发表于 2018/5/21 23:10
团结就是力量,只要是正当的诉求,坚持就是胜利。
沉冰x 发表于 2018/5/21 22:31
农民的利益靠自己团结维护,回顾历史,改革开放以来,兴宁只有鹅湖百姓才真正抗争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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