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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兴佛二路非法建设销售无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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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11/12 15:40

正文摘要:

跟踪:兴佛二路非法建设销售无人管     在兴宁市兴佛二路口十五米左右,“永美”汽车维修点旁边,李姓涉黑小商人在此开发了一栋八层无房产证商品房,在“永美”旁边打广告(横幅广告及招牌广告)进行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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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沉如梦 发表于 2014/7/21 08:11
恶劣
西西西 发表于 2014/7/21 02:01
天朝奥特曼 发表于 2014/7/21 01:01
不关你事,死开点,不要只会跟那条狗一样,举报别人,不敢说真实名字,借用别人的名义,你给我查到,我不会 ...


你屋夸门口马路倒水泥堵也倒不成,给长龙撩了吧。
西西西 发表于 2014/7/21 01:05
天朝奥特曼 发表于 2014/7/21 01:01
不关你事,死开点,不要只会跟那条狗一样,举报别人,不敢说真实名字,借用别人的名义,你给我查到,我不会 ...


我有关注这些贴子,长龙从来没说过他是长工,好象说过他是龙啸什么的。
天朝奥特曼 发表于 2014/7/21 01:01
不关你事,死开点,不要只会跟那条狗一样,举报别人,不敢说真实名字,借用别人的名义,你给我查到,我不会轻饶你!
西西西 发表于 2014/7/21 00:57
天朝奥特曼 发表于 2014/7/21 00:41
发这个贴的幕后人物,跟帖的几个,都是同一批人,你们最好看看,你们等着吧!


长龙惹你了吧,据我所知,如果惹你了恐怕你没这么好过了。
天朝奥特曼 发表于 2014/7/21 00:41
发这个贴的幕后人物,跟帖的几个,都是同一批人,你们最好看看,你们等着吧!
天朝奥特曼 发表于 2014/7/21 00:37
你们自导自演的这出戏不要让我知道是谁,我不会这样算的!!!
天朝奥特曼 发表于 2014/7/21 00:36
长龙,我不知道你是谁,还有幕后自导自演跟帖说长工的,我不会让你高兴的生活的,我就在佛岭,我会找出你,哪怕你是市委书记,你的头拿生硬点,我找出你们,我不书你们!我名字倒过来念!
天朝奥特曼 发表于 2014/7/21 00:32
谁借长工的名义在网上造谣!我知道这件事情了,想借刀杀人!我不会让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我会让你碎尸万段!
aabbh 发表于 2014/6/1 19:29
无聊
兴宁GG 发表于 2014/4/12 23:03
住建,城管介入
放羊的星星 发表于 2014/3/27 15:13
小产权房在北上广全国都大把,别说兴宁这小地方,现在国家虽出了政策,但政府没说要靠拆来解决这些遗留问题。楼主在这瞎掺和,不是吃不到葡萄酒说葡萄酸眼红人家就是精神病院出来的见谁叫咬还是跟人家有仇,吵得那么激烈,真是好意思。。。。
mzxnooo 发表于 2014/3/24 15:50
你爸才姓李!何猪头!你真应该看看医生了!
长龙 发表于 2014/3/24 14:42
回45楼:欢迎晒晒,最怕李老板你没这狗胆!!!
长龙 发表于 2014/3/24 14:42
回45楼:欢迎晒晒,最怕李老板你没这狗胆!!!
zzjxiaozhi 发表于 2014/3/24 12:55
兴宁坜陂无公交出门十分不方便,建议洋里公交直接到坜陂
mzxnooo 发表于 2014/3/24 12:48
老板h你非要迫我说出你的臭底吗?1你跟……开发的非法套房拿出来晒一晒敢吗?要不要我拍个照放上去?
长龙 发表于 2014/3/24 11:55
回楼上,请不要转移话题,矮古无证非法商品房并非兴佛二路一处,兴佛二路无证套房曝光后以去年抢建完成,今年又在别处大建无证商品房,曝光已经对他毫无警示作用!住建局现己对他着手调查,希望看到的是不谈空话大话,以实事求是的作风,明明白白地处理!
mzxnooo 发表于 2014/3/24 11:42
说我是小混混?你太自以为是了!你是心态失衡乱咬人!你不要贼喊捉贼!你自己非法房产拿出来晒一晒?敢吗?说不好还揪出……
长龙 发表于 2014/3/24 00:40
我在这里劝矮古,以后少养拿砍刀杀人的小混混,再出现砍人的现象可以当场击毙!
长龙 发表于 2014/3/24 00:40
我在这里劝矮古,以后少养拿砍刀杀人的小混混,再出现砍人的现象可以当场击毙!
长龙 发表于 2014/3/24 00:35
还有涉黑资金是否达千万以上,完全可以调查清楚,如果是我说错他,不足千万的部分完全可由我捐赠给慈善机构作善款使用,作为我说错说的惩罚,这样你们会满意了吧!
长龙 发表于 2014/3/24 00:28
如果你是政府官员,我可以和你当面说清,当面调查他的违法犯法行为,看我是否污蔑了他,你有这个权力你就先立案,我保证出现,我也不会怕一个涉黑房地产商人,一山还有一山高,请矮古记住这句话。
mzxnooo 发表于 2014/3/23 21:29
楼主你应该清楚污辱别人也是犯法!
mzxnooo 发表于 2014/3/23 21:25
我认识矮古,也认识你!你说他涉黑,黑金千万是乱吹牛!我是看不过眼说两句。楼两句。楼主你应'
长龙 发表于 2014/3/23 11:58
欢迎网友关注!

但是希望楼上的不是以转移话题为目的,回避既成的违法事实,逃避你作为中国公民应有的监督责任,或者放任矮古兄弟肆意违法犯法!
mzxnooo 发表于 2014/3/23 09:59
大家关注一下长龙,看看他是否精神有问题?
长龙 发表于 2014/3/19 14:39
李东平,花名矮古,李伟强,其弟,两兄弟各自在兴宁大建无证商品房上市销售。
李东平,曝光兴佛二路非法建筑后,今年仍然大肆加建无证商品套房。
兴宁城管,兴宁建设局,兴宁纪律监察局等严重失职,眀知李东平,李伟强非法建设,销售无证套房的行为,仍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应该追究相关官员,相关保护伞的责任,严惩地产腐败现象。
杜鹃啼血 发表于 2014/3/18 04:16
支持楼主,打倒奸商贪官!
长龙 发表于 2014/3/17 20:19
李东平,花名矮古,李伟强,其弟,两兄弟各自在兴宁大建无证商品房上市销售。
李东平,曝光兴佛二路非法建筑后,今年仍然大肆加建无证商品套房。
兴宁城管,兴宁建设局,兴宁纪律监察局等严重失职,眀知李东平,李伟强非法建设,销售无证套房的行为,仍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应该追究相关官员,相关保护伞的责任,严惩地产腐败现象。
长龙 发表于 2014/3/16 23:36
在兴宁,有那个部门来管理非法建设的行为?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部门为此种事出面管理过。难道兴宁是中国的法外之地,可以任由开发商非法建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非法开发商、官员保护伞却大赚特赚黑心钱。而且得不到任何警示作用利和管理处罚等。兴宁难道就是山高皇帝远吗?难道就是无法无天的地方了吗?
长龙 发表于 2014/3/16 12:07
兴宁城管,兴宁建设局,兴宁纪律监察局等严重失职,眀知李东平,李伟强非法建设,销售无证套房的行为,仍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应该追究相关官员,相关保护伞的责任,严惩地产腐败现象。
长龙 发表于 2014/3/15 13:14
兴宁城管,兴宁建设局,兴宁纪律监察局等严重失职,眀知李东平,李伟强非法建设,销售无证套房的行为,仍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应该追究相关官员,相关保护伞的责任,严惩地产腐败现象。
长龙 发表于 2014/3/14 16:41
关注李平东,李伟强两兄弟非法建筑无证套房上市大肄销售!
长龙 发表于 2014/3/14 01:16
李东平,花名矮古,李伟强,其弟,两兄弟各自在兴宁大建无证商品房上市销售。
李东平,曝光兴佛二路非法建筑后,今年仍然大肆加建无证商品套房。
兴宁城管,兴宁建设局,兴宁纪律监察局等严重失职,眀知李东平,李伟强非法建设,销售无证套房的行为,仍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应该追究相关官员,相关保护伞的责任,严惩地产腐败现象。
998 发表于 2013/11/27 16:50
998 发表于 2013/11/27 16:50
梦想之家 发表于 2013/11/26 09:13
还官商勾结啊?
看把你得瑟得
998 发表于 2013/11/26 01:15
长龙现在屁都不敢放了,他知道我和练局的关系了。
梦想之家 发表于 2013/11/25 13:33
998又是一个忽悠货。
998 发表于 2013/11/25 12:36
练局是我亲戚吗,长龙,现在都尿裤子
998 发表于 2013/11/25 12:33
没事啊,只有长龙这个吊毛眼红吗/有钱上面打点打点就没事了
梦想之家 发表于 2013/11/25 10:40
现在什么进展?
998 发表于 2013/11/24 21:37
长龙,你跟矮古有什么仇啊
长龙 发表于 2013/11/23 09:53
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陈仁泽)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今天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正确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改革措施,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
  通知指出,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
  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多次重申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房和“小产权房”。通知强调,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要坚决叫停,严肃查处,对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要公开曝光,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坚决拆除一批,教育一片,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对违规为“小产权房”项目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发放施工许可证、发放销售许可证、办理土地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要严肃处理,该追究责任的一定要追究责任。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厉问责。要向社会警示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对违法建设、销售的“小产权房”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摸底,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分类处理的意见,并将结果报两部。
zyq138 发表于 2013/11/23 01:24
保持沉默,兴宁已见怪不怪的
走西口 发表于 2013/11/22 15:21
你去住建局投诉就行了,另外把李老板的电话公布出来,让大家问候下。怎么也是老板,每年利润千万,镇得住的。
长龙 发表于 2013/11/18 18:42
关注:集体失声!“我爸是李钢”,兴佛 二路非法建设。
长龙 发表于 2013/11/14 14:48
请大家关注“我爸是李钢”,看看事件的结果。
青春的兴宁 发表于 2013/11/14 10:26
矮古是不是卖钢筋的??应该是他拉。小开发商专门赚楼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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