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3796|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务院颁布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复制链接]

6

主题

54

帖子

96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1
发表于 2012/11/25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这条: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落实。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6/3 23:54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