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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生猪屠宰和经营 三名乡镇“肉霸”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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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3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新纠集同伙在兴宁新圩成立了一个“肉霸团伙”。该“肉霸团伙”由3人组成,为达到控制和垄断兴宁市新圩镇的生猪屠宰和猪肉经营市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假借工商局的名义以生猪检验检疫、私宰生猪为名,多次拦截扣押他人猪肉,从中非法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近日,三名嫌疑人在“三打两建”行动中被兴宁市公安机关抓获,并执行刑事拘留。


  2009年3月份,陈某新纠集彭某超、陈某雨等2人,在新圩镇成立了一家肉联厂,由陈某新任厂长,成为新圩镇合法的生猪私宰点。在经营私宰点期间,陈某新等嫌疑人采用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迫所有新圩的猪肉经营者到其肉联厂屠宰生猪,对于不到其肉联厂杀猪的猪肉经营者,陈某新等人则采取以暴力相威胁、殴打甚至私扣猪肉等手段进行打击报复,从而逐步垄断了新圩镇的生猪屠宰市场。


    近期,为了进一步扩大业务,保护自身利益,全面阻止外乡猪肉流入新圩镇经营,达到垄断控制新圩的猪肉市场目的,嫌疑人陈某新采取假借工商局打击生猪私宰的名义,以生猪检验检疫、私宰生猪为名,采用暴力、威胁的手段,抢劫私宰经营者的生猪,同时多次拦截扣押他人猪肉,控制新圩镇私宰猪肉市场,垄断新圩镇部分市场猪肉供应,进而牟取巨额经济利益。据不完全统计,受害猪肉个体户达二十余人,陈某新等“肉霸团伙”通过垄断新圩镇的生猪屠宰和猪肉供应牟利8万多元人民币。


    2012年3月30日凌晨5时许,受犯罪嫌疑人陈某新指使,犯罪嫌疑人彭某超伙同陈某雨等人会同新圩镇畜牧站工作人员去查处猪肉未果后,犯罪嫌疑人彭某超和陈某雨继续去查处猪肉。上午7时许,在新圩镇蓝布村路段截停张某城驾驶的一辆载客微型面包车,后犯罪嫌疑人彭某超在车上查获范某招和蓝某亮从水口肉联厂购进的两大袋猪肉,遂以这两袋猪肉不是从新圩肉联厂购进的为由,将范某招和蓝某亮的两大袋猪肉予以收缴。2012年3月30日上午9时45分许,事主范某招和蓝某亮到公安机关报案后,民警根据线索将陈某新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三名嫌疑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新等三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袁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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