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0次会议,会议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江理达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彭旺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忠平、李福泉、刘卫星、袁水祥、罗干忠及委员共24人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建元,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黄陂镇、黄槐镇人大专职副主席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0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提请的关于兴宁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的议案,作出了《关于同意市政府提请审议兴宁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的议案的决议》。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石战宇、彭立峰)
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辞职、免职名单
(2010年7月30日兴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
同意接受温会权辞去兴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 去:
肖浩文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福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妙新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谢桂彬的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陈汉番的兴宁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刘寿生的兴宁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罗崇苑的兴宁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曾金辉的兴宁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卢建坤的兴宁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免 去:
黄 波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余铭祥的兴宁市人民法院龙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幸彦忠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罗 峰的兴宁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丘雪萍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宁中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慧香的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10年7月30日兴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
任 命:
曾运清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决定任命:
温建文为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广青为兴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吴新明为兴宁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谢桂彬为兴宁市民政局局长;
温会权为兴宁市司法局局长;
夏慧群为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彭晓明为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刘兴宏为兴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育珠为兴宁市水务局局长;
王东华为兴宁市审计局局长;
曾庆雄为兴宁市林业局局长。
任 命:
余铭祥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廖展文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幸彦忠为兴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罗 峰为兴宁市人民法院龙田人民法庭庭长;
廖思谦为兴宁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钟 盛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钟汉导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 勇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刘慧香为兴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丘雪萍为兴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彭 瑞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宁中人民法庭副庭长;
刘福云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可兴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杰辉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 裕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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