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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异地医保报销 [打印本页]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6/12/7 18:26
标题: 异地医保报销
您好,我父亲是在兴宁参保职工医疗的,59岁,属在职人员,2016年9月在广州华侨医院住院,确诊为肺癌,并全身多处转移,一直在华侨医院住院治疗,之前咨询过兴宁医保股,华侨医院可以实时结算,出院结算时报销比例为70%,最近了解到可以申请异地住院或转外住院等,可以提高报销比例(提高到95%),请问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需要什么资料?由于本人在广州工作,并且要照顾父亲,如果需要回兴宁办理手续,请尽可能告知需要的资料以便可以一次性完成申请,不用来回跑,感谢。
(来源:兴宁市人民政府)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6/12/7 18:26

你好!关于咨询职工转院诊治的相关问题(受理编号:201611300005)现将答复如下:


    根据《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和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办理流程:参保人到参保地社保局领取《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申请表》后,到梅州市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医务科出具意见,再到参保地社保局医保股审批。(可委托他人代办)


    如还有其他问题可直接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53-3250555,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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