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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个政策值得鼓掌和全国推行! [打印本页]

作者: 梦忆星魂    时间: 2016/11/2 19:13
标题: 这个政策值得鼓掌和全国推行!
11月1日,深圳整治乱开远光灯出新招:违者要坐“绿椅子”看灯一分钟,体验一下被晃眼的感觉。据悉,除了体验远光灯之外,乱开远光灯的车主还会被罚300元并扣1分。
作者: ab391881    时间: 2016/11/2 20:11
一晃眼的功夫,怕一转头就忘记了,恶习难改、故伎重演。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6/11/3 20:10
深圳近年来一些做法,已经偏离法治轨道了。比如拦电单车,随意出台地方交通规章,限外地车,还有最近的抓车主盯汽车大灯。这些大多是违反宪法的。深圳早丧失了改革开放排头兵的先进性。有些甚至在开历史倒车,比如新设两个行政区,把福永街道一分为四。同样一块地,一样的经济体量,硬是搞多几个行政单位,除了方便塞全国各地来深圳捞金的官员,没其他太多作用。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6/11/3 20:12
新设的好像是龙华区和坪山区。这次正式从功能区过渡到行政区了,又可以安排一大堆官员。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6/11/3 20:18
近年很多政策,是有明显的红卫兵作风的,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根本就把宪法当废纸。很多不明真相的百姓,现在还一片叫好,等这股肆意践踏法律的行为形成风气时,这些吃瓜群众自己倒霉才会醒悟过来。比如现在纪×办案,明显是跳出法律范畴来办事,司法机关已经沦为门前听差异的伙计,这不是开历史倒车是是什么?
作者: 郎当古    时间: 2016/11/3 20:30
曾大海 发表于 2016/11/3 20:10
深圳近年来一些做法,已经偏离法治轨道了。比如拦电单车,随意出台地方交通规章,限外地车,还有最近的抓车 ...

深圳此做法确实没有法律基础!
作者: zhgd520    时间: 2016/11/3 21:59
强光对人眼有不可逆转的伤害,深圳交警也是脑子进水了。对人体有害的所谓惩罚措施是法律允许的么?
作者: zhgd520    时间: 2016/11/3 22:01
砍人的歹徒被抓到也要先体验一下被人砍的滋味?
作者: zyn    时间: 2016/11/3 22:18
这做法己经是违法,还说鼓掌、推行。不知怎么想的。
作者: zhgd520    时间: 2016/11/3 23:47
zyn 发表于 2016/11/3 22:18
这做法己经是违法,还说鼓掌、推行。不知怎么想的。

我国的普法教育有待加强。
作者: 很精彩的兴宁    时间: 2016/11/3 23:52
曾大海 发表于 2016/11/3 20:10
深圳近年来一些做法,已经偏离法治轨道了。比如拦电单车,随意出台地方交通规章,限外地车,还有最近的抓车 ...

这社会就是奴才太多,根本不会自己思考。
作者: zyn    时间: 2016/11/3 23:56
zhgd520 发表于 2016/11/3 23:47
我国的普法教育有待加强。

国人(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很多不熟悉掌握法规法律,很多是知皮毛(很多学法律专业的都十分肤浅),强势的一方乱用滥用,弱势群体也无知接受(很多农民真的不会打官司用证据,见到此情况还不能提醒原告人的,除非当事人律师可以).实用主义不能替代依法行政,只能依法处罚(若法力不够,只能建议人大修改法律…)
作者: 张兰    时间: 2016/11/4 03:28
很精彩的兴宁 发表于 2016/11/3 23:52
这社会就是奴才太多,根本不会自己思考。

Z F 机关单位里奴才太多!
作者: 郎当古    时间: 2016/11/4 06:58
zyn 发表于 2016/11/3 23:56
国人(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很多不熟悉掌握法规法律,很多是知皮毛(很多学法律专业的都十分肤浅), ...

认同!
作者: 1122    时间: 2016/11/4 07:41
我个人是赞成的!强制性执行,现在社会风气,该整整风了
作者: 兴宁呆古里    时间: 2016/11/4 07:44
执法机关懒政及有法不依行为。可扣分加罚款
作者: 北环大道    时间: 2016/11/4 08:15
此方式为什么会得到大多数的拍手称赞呢,真是该讲法时不讲,不该讲法时就跳出来鸡鸡歪歪,远光狗就应该要好好感受一下对别人造成的伤害,帖子里某些所谓讲法人士的嘴脸十分滑稽,自己还不是人云亦云检察日报那篇质疑文章
作者: zyn    时间: 2016/11/4 08:40
1122 发表于 2016/11/4 07:41
我个人是赞成的!强制性执行,现在社会风气,该整整风了

  大家都拿自己的思想做行为准则、评价标准的话,社会一定混乱不堪。当然了,人类也就完蛋了。不完蛋也是弱肉强食、以恶制恶。用家乡话说,就是看谁家生到赖里多和看谁人的拳头过大了……
作者: 俊彩星驰    时间: 2016/11/4 09:00
我就想知道这些交警会不会收到处罚, 作为执法者, 自己都不懂法, 还真不把那些司机当人看了?
作者: zyn    时间: 2016/11/4 09:23
北环大道 发表于 2016/11/4 08:15
此方式为什么会得到大多数的拍手称赞呢,真是该讲法时不讲,不该讲法时就跳出来鸡鸡歪歪,远光狗就应该要好 ...


我没有看到检察日报。我们知道深圳此现象后私底下就早说了是违法。只是没有想在家乡a8说(因为不是家乡发生的事情,没必要),昨天看到A8有专帖说,所以说下浅见。说实话,我不是想出名争利性格的人,也不做马后炮的事。我有足够的文化知识功底、人生历练判断社会、认识社会。只是不喜欢说、随便说,同非“服务对象”说,也只能同“服务对象”这人说。请批评。(您说人是质疑,我一开口就说违法了。看来我胆子有点大。幸好,是私底下交流观点说)

补充内容 (2016/11/4 10:11):
顺便向您汇报一下:本人45岁过后,就在深读歌曲“滚滚长江东逝水”、“好了歌”昭示真谛;上世纪80年代修读学业期间寒暑假就尽读“路遥”(王卫国)作家的作品,如人生、在困难的日子、平凡的世界、战国佣兵传、早晨从中午开始、你怎么也想不到、……等。因为家穷,想寒暑假回到乡村都做不到,只有看书混日子等开学、等毕业,等今后工作。今想起来也好,祸兮福之所倚。

补充内容 (2016/11/4 10:21):
还有一句话没有对您说。就是:祝您身体健康!
作者: 法治社会    时间: 2016/11/4 09:33
整治远光狗不容怠慢!
作者: zyn    时间: 2016/11/4 09:40
法治社会 发表于 2016/11/4 09:33
整治远光狗不容怠慢!

这绝对支持!就是严法重惩。自己也开车代步,真是相会时被对方远光灯放过来时候火屎百着…,十分叼南径!
作者: 很精彩的兴宁    时间: 2016/11/4 12:52
zyn 发表于 2016/11/4 09:40
这绝对支持!就是严法重惩。自己也开车代步,真是相会时被对方远光灯放过来时候火屎百着…,十分叼南径!

整治各种违章必须站在公平的前提下,象前段时间深圳机动车后排不带安全带抓拍就有失公正,很多贴膜(比较深色)的、。高档车的就无法抓拍
作者: 13579246    时间: 2016/11/4 14:45
立什么法,什么规,根本的问题是权力的问题,如果在立法,立规的事让平民百姓上
作者: 13579246    时间: 2016/11/4 14:47
(接上)叁于,并有一定的权力,那么许多事情就会不一样。
作者: 法治社会    时间: 2016/11/4 15:18
很精彩的兴宁 发表于 2016/11/4 12:52
整治各种违章必须站在公平的前提下,象前段时间深圳机动车后排不带安全带抓拍就有失公正,很多贴膜(比较 ...

两码事而已,都是安全性的问题,一种是伤害别人、一种是自害,颜色过深抓拍不到车祸只能害车主,不懂得保护自己。

作者: qwe1314    时间: 2016/11/4 16:15
曾大海 发表于 2016/11/3 20:18
近年很多政策,是有明显的红卫兵作风的,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根本就把宪法当废纸。很多不 ...

就事论事,无须过分解读,深圳不适合你,兴宁不适合你,你适合移民去朝鲜或者美帝国主义,那里的体制比较适合你,朝鲜没有贪腐,免费医疗、住房、教育。
人家远光灯长期朝你射,你什么感觉,还跟人家谈宪法吗,相信人家已经在你身边呼啸而过了
法律不止要约束君子的,更要约束小人
我相信80%车主或路人都支持此做法,让开远光灯的也享受下远光灯给自己带来的“福利”

作者: zhgd520    时间: 2016/11/4 18:08
zyn 发表于 2016/11/4 08:40
大家都拿自己的思想做行为准则、评价标准的话,社会一定混乱不堪。当然了,人类也就完蛋了。不完蛋也是 ...

人类不会完,只有国民素质低下的国家才会玩完。
作者: 梦忆星魂    时间: 2016/11/4 18:09
个人对这个是支持的,因为罚款扣分什么的,对有钱人那只是小意思,让远光狗看自己车的灯光一分钟,让他自己感受下我觉得很人性化,痛不痛苦自己试试就知道!
作者: 梦忆星魂    时间: 2016/11/4 18:11
道理谁都懂,针不刺到自己的肉是不知道痛怎么写!
作者: zhgd520    时间: 2016/11/4 18:12
很精彩的兴宁 发表于 2016/11/4 12:52
整治各种违章必须站在公平的前提下,象前段时间深圳机动车后排不带安全带抓拍就有失公正,很多贴膜(比较 ...

这不叫有失公正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6/11/4 18:48
qwe1314 发表于 2016/11/4 16:15
就事论事,无须过分解读,深圳不适合你,兴宁不适合你,你适合移民去朝鲜或者美帝国主义,那里的体制比较 ...

中国就是太多你这样的法盲+奴才,社会才停滞不前。开远光灯,交警抓到了,可以罚款,可以扣分,甚至可以拘留,罚款不交,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些做法,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哪条法律规章允许交警可以让违章司机眼睛对着强光灯?这是私刑!懂吗?蠢货!也许你这样的货色一辈子开不起车,不会享受此私刑,才在这里瞎嚷嚷
作者: 法治社会    时间: 2016/11/4 19:08
大海同志你连消带打,掌掴了一群法盲:百姓、官吏、朝廷。
作者: 郎当古    时间: 2016/11/4 19:20
qwe1314 发表于 2016/11/4 16:15
就事论事,无须过分解读,深圳不适合你,兴宁不适合你,你适合移民去朝鲜或者美帝国主义,那里的体制比较 ...

不赞成你的观点!依法治国不应是一句空话。一切处罚都必须在现有法律法规下进行。任何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的做法都属黑社会思维!
作者: 13579246    时间: 2016/11/4 19:37
在中国,官员们大多数都习惯以权为法,依法行政,依法治国,首先要改变的就是这些不懂法的人。
作者: ab391881    时间: 2016/11/4 19:48
强调法律,更要注重道德建设,不然法律也会被部分人绑架变味,形成以执法权利的滥用和潜规则。

作者: 很精彩的兴宁    时间: 2016/11/5 19:42
zhgd520 发表于 2016/11/4 18:12
这不叫有失公正

这里面有见不得人的东西,比如讲现今抓酒驾都成为某些人发财机会,随便一单叫人搞定都得上万元
作者: 兴宁狂鬼强    时间: 2016/11/6 16:03
如果没有这种现象会有这个办法吗?别喷,涉及公共安全,做错事要付出代价的,我支持!
作者: 兴宁狂鬼强    时间: 2016/11/6 16:08
曾大海 发表于 2016/11/4 18:48
中国就是太多你这样的法盲+奴才,社会才停滞不前。开远光灯,交警抓到了,可以罚款,可以扣分,甚至可以 ...

难道你比交警还懂法?如果只是扣分罚款有用,谁想用这招!对付什么人就要用什么方法!别喷我,说的好像真的一样!说别人蠢货,你聪明,你想个办法呗!!精人!
作者: 巡山马    时间: 2016/11/6 19:33
支持
作者: qwe1314    时间: 2016/11/7 08:57
曾大海 发表于 2016/11/4 18:48
中国就是太多你这样的法盲+奴才,社会才停滞不前。开远光灯,交警抓到了,可以罚款,可以扣分,甚至可以 ...

你就是一个粪子,有什么资格愤世嫉俗。在中国不习惯就去朝鲜搬砖吧,曾三胖
我开着车但是我不会开远光灯射人家,这是素质。
这是教育,谈不上法制问题
违反交通规则的人被抓去做志愿者也是限制人身自由违反法律人权吗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6/11/7 18:49
qwe1314 发表于 2016/11/7 08:57
你就是一个粪子,有什么资格愤世嫉俗。在中国不习惯就去朝鲜搬砖吧,曾三胖
我开着车但是我不会开远光灯 ...

朝鲜更适合你这样的奴才。
作者: 北环大道    时间: 2016/11/7 22:02
http://inews.ifeng.com/uc/50217693/news.shtml?ch=zbs_uc_feed&zzd_from=uc-iflow&sm_article_id=13392245174722084703&dl_type=3&uc_biz_str=S%3Acustom%7CC%3Aiflow_site&rd_type=reco&recoid=1921108537834231583&sp_gz=1&cid=100&app=uc-iflow
作者: 北环大道    时间: 2016/11/7 22:04
装逼的睁大狗眼看看世界群众的反应,别整天法啊法的装逼
作者: 法治社会    时间: 2016/11/7 22:06
以暴易暴,执罚混淆天朝乱象。
作者: 曾经冲动    时间: 2016/11/7 22:43
文,革后法制社会就是个笑话,法律早被踩到屎坑里了。
作者: zyn    时间: 2016/11/8 09:07
  难怪社会里还有用猪脑袋思考的!!!真是“蓝色香菇”了。
作者: 很精彩的兴宁    时间: 2016/11/8 12:34
zyn 发表于 2016/11/8 09:07
难怪社会里还有用猪脑袋思考的!!!真是“蓝色香菇”了。

用家猪脑袋思考的不可怕,最可怕的是野猪脑袋的还咬人
作者: qwe1314    时间: 2016/11/10 11:35
曾大海 发表于 2016/11/7 18:49
朝鲜更适合你这样的奴才。

曾三胖,要不是改革开放,你还在家搬砖。你为社会贡献了什么,整天抱怨,愤世嫉俗。你有什么资格JJYY,没事就搬完砖早点洗洗睡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6/11/10 12:24
qwe1314 发表于 2016/11/10 11:35
曾三胖,要不是改革开放,你还在家搬砖。你为社会贡献了什么,整天抱怨,愤世嫉俗。你有什么资格JJYY,没 ...

奴才,我们纳税人是国家的主人,警察等公务员只是我们雇来为我们提供服务的,懂吗?蠢猪!
作者: 法治社会    时间: 2016/11/10 15:34
曾大海 发表于 2016/11/10 12:24
奴才,我们纳税人是国家的主人,警察等公务员只是我们雇来为我们提供服务的,懂吗?蠢猪!

大海同志这句话铿锵有力:我们纳税人是国家的主人,警察等公务员只是我们雇来为我们提供服务的,懂吗?
本文来自:http://ms.xna8.com/thread-495938-6-1.html
作者: zyn    时间: 2016/11/10 17:31
曾大海 发表于 2016/11/10 12:24
奴才,我们纳税人是国家的主人,警察等公务员只是我们雇来为我们提供服务的,懂吗?蠢猪!

理论正确!观念正确!放之四海真理!赞您!
作者: 梦忆星魂    时间: 2016/11/10 20:08
曾经冲动 发表于 2016/11/7 22:43
文,革后法制社会就是个笑话,法律早被踩到屎坑里了。

话糙理不糙
作者: qwe1314    时间: 2016/11/11 14:38
曾大海 发表于 2016/11/10 12:24
奴才,我们纳税人是国家的主人,警察等公务员只是我们雇来为我们提供服务的,懂吗?蠢猪!

曾三胖,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只有纳税人吗,公务员为人民服务,难道人民就可以违法违规吗,违法违规的行为也要支持吗,你的头脑怎么跟你兄弟金胖子一样。你不要放弃治疗,要抓紧去挂专家号
作者: 兴宁-平民百姓    时间: 2016/11/11 14:41
你去跟ZF说去啊,整天在这里逼逼,这里逼逼有用?
作者: 法治社会    时间: 2016/11/11 15:49
qwe1314 发表于 2016/11/11 14:38
曾三胖,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只有纳税人吗,公务员为人民服务,难道人民就可以违法违规吗,违法违规的行 ...

你说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那就有失公允,否则就不会说拆就拆说迁就迁,就不会那么多上访的人了。所有人都是纳税人,但是人民不能违法,公务员更加不能违法,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作者: qwe1314    时间: 2016/11/12 23:18
法治社会 发表于 2016/11/11 15:49
你说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那就有失公允,否则就不会说拆就拆说迁就迁,就不会那么多上访的人了。所有人都是 ...

拆迁跟违法是两码事,你觉得政府违法可以去法院,如果你认为法院违法那就没得说了,这是法律的问题,要找人大解释或者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法律解释。

作者: 法治社会    时间: 2016/11/13 11:10
qwe1314 发表于 2016/11/12 23:18
拆迁跟违法是两码事,你觉得政府违法可以去法院,如果你认为法院违法那就没得说了,这是法律的问题,要找 ...

政府失去人民的监管、约束,就不能说人民当家作主,这是律法,懂不懂。

作者: qwe1314    时间: 2016/11/13 11:35
法治社会 发表于 2016/11/13 11:10
政府失去人民的监管、约束,就不能说人民当家作主,这是律法,懂不懂。

你应该去进修下法律了,你随时都可以监督,这是你的权利。
不跟你说了,说话的不着边

作者: 法治社会    时间: 2016/11/13 16:56
qwe1314 发表于 2016/11/13 11:35
你应该去进修下法律了,你随时都可以监督,这是你的权利。
不跟你说了,说话的不着边

混淆之谈。

作者: 欧尚上岛咖啡店    时间: 2017/1/16 16:01
最恨远光狗
作者: 李华梅    时间: 2017/1/16 17:00
曾大海 发表于 2016/11/3 20:10
深圳近年来一些做法,已经偏离法治轨道了。比如拦电单车,随意出台地方交通规章,限外地车,还有最近的抓车 ...

深圳的做法是对的!宝安龙岗两区太大了!大区难管!!

作者: 李华梅    时间: 2017/1/16 17:02
曾大海 发表于 2016/11/3 20:10
深圳近年来一些做法,已经偏离法治轨道了。比如拦电单车,随意出台地方交通规章,限外地车,还有最近的抓车 ...

我如果是深圳市长都会这样做!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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